春节将至 年味渐浓

为预防和减少因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

招远公安将严厉打击

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行为

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典型案例

案例一

1月19日,金岭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张某某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经讯问,该对违规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二

1月16日,张星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林某某非法出售烟花爆竹。经讯问,该对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买卖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烟花爆竹作为易燃易爆物品

其运输、存储及销售均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不但违法

而且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一旦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发生挤压、碰撞

摩擦产生静电火花极易引起爆炸和爆燃事故

任何单位和个人

在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

均不得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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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无小事

警钟应长鸣

烟花爆竹

属于易燃易爆品

非法生产 运输 存储

均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如您发现

相关违法行为

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来源:招远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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