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远法院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锚定辖区内生态保护区、林业重镇等重点地区,通过巡回审判、普法帮教、构建“1+4+7”多部门生态司法保护协作共治格局等形式,积极开展“送法进山,依法护林”行动,以法治之力守护平远绿水青山。
“火烧山有什么责任?”
“近百亩林地、一百多立方林木,就因为一个烟头全被烧毁,真的非常可惜……”平远法院到大柘镇田兴村巡回审理一起失火案,当地群众现场旁听庭审。庭审结束后,法官现场解答群众对于“火烧山”的责任承担及环境修复等疑问,不少村干部、群众表示,这样的普法方式十分具有启发性。
为进一步发挥环境资源审判宣教示范作用,平远法院建立“巡回审判+环资普法教育”工作模式,选取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的环资案例,以流动法庭的形式在群众家门口开展巡回审判,并在庭审结束后,结合案情现场宣讲环境法规、环保知识,达到就地审理、就地宣教的效果。
随着普法需求的提高和环资案件数的下降,传统巡回审判模式已难以实现宣教全覆盖。平远法院决定试点推行在综治中心增设视讯设备,利用网上巡回法庭系统,实现远程巡回审判环资案件,案件审理结束后当地群众还可远程提问,“一部终端”实现宣教零距离。
近五年,平远法院依法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40件,判处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02.52万元,开展环资巡回审判20次,旁听庭审群众近千人,有效筑牢生态保护司法屏障。
“我违了什么法?”
平远县森林覆盖率达77.55%,不少村民以林木采伐为生。为避免越界砍伐等问题出现,平远法院在日常普法活动外,推出专题式“因时”普法,紧盯全年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橙香法韵”普法志愿服务队开展环境保护法规政策专题宣传活动。
“以前遇到村民乱砍滥伐,上前劝阻总会被反问‘我违了什么法’,现在经过法院多次普法,村民的法治意识有了明显的提升。”当地村干部表示。
在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节日当天,志愿服务队深入南台山景区等生态保护区及河头镇、泗水镇等林业重镇,通过发放宣传彩页、结合案例现场释法等形式,向群众讲解法律知识。“我虽然没去过法院,但我认识你们普法队的标志,经常见得到。”活动中,一名前来咨询的群众指着“橙香法韵”普法队队旗说。
当秋耕农忙,普法队员又会走进田间地头、果园、村民家中,以野外烧荒引发山火、超范围砍伐获刑等典型案例为警示,提醒村民杜绝就地烧荒、乱砍滥伐等行为,普法宣传覆盖1200余人。
“如何实现协同共治?”
“收到贵院的司法建议书,我镇十分重视,将采用加强入户宣传法律力度、增加护林员巡查次数等方式切实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镇政府复函道。
针对审理过程中发现部分镇村破坏环境资源犯罪频发的问题,平远法院延伸审判职能,向镇政府及当地派出所发出环境保护司法建议10份,建议其加大力度宣传生态环境、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及违法犯罪后果,增强当地群众法治观念,实现保护生态环境目的,反馈率、采纳率均达100%。
此外,平远法院还注重多部门协作交流,朝着建设“绿美平远”这“1”个工作目标努力,通过建立沟通会商机制、信息共享机制、执法协作机制和工作交流机制“4”项工作机制,集合县林业局、自然资源局、检察院等“7”家单位力量,签订《“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生态综合治理协作保护机制》,探索构建“1+4+7”生态司法保护协作共治格局。
依托协作保护机制,平远法院通过业务咨询座谈交流、典型案例旁听庭审等形式,对相关职能部门执法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普及20余次,有效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
“以前觉得法院离我们很遥远,现在法官就在我们身边,刚刚座谈会上还详细解答了困扰我们许久的关于执法权方面的问题。”座谈会后,一名执法单位工作人员说。
南方+记者 梁时禹
通讯员 刘佳荣
【作者】 梁时禹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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