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厕发现女尸,报案者成嫌犯
1996年4 月9日,18岁的呼格吉勒图,正和往常一样,与同事闫峰吃完晚饭,准备前往工厂上晚班。
当呼格吉勒图路过内蒙古第一毛纺织厂西侧的公共厕所时,隐隐约约听到里面传来女子凄惨的呼救声。呼格吉勒图急忙跑回单位,拉上闫峰一同前往查看情况。
两人来到公厕,小心翼翼地走进去,闫峰颤抖着手点燃打火机,微弱的火光在黑暗中摇曳,映照出令人毛骨悚然的一幕 —— 一名女子衣衫不整,倒在厕所的矮墙边上,生死不明。眼前的景象让他们惊恐万分,愣了几秒后,两人慌慌张张地跑出了公厕。
缓过神来的呼格吉勒图对闫峰说:“咱们得报案,万一这人还有救呢!” 他们迅速跑到附近的治安岗亭,向警察报告了这一情况。
本以为是一次普通的报案,是他们做的一件好事,可他们万万没想到,这一善举竟将呼格吉勒图推向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警方到达现场后,按照惯例将呼格吉勒图和闫峰带回警局协助调查。然而,事情的发展却急转直下,仅仅几个小时后,呼格吉勒图便被警方认定为这起案件的重大嫌疑人,而闫峰则被释放回家。
被单独留在审讯室的呼格吉勒图,面对警方的询问,内心充满了恐惧和委屈。他一遍又一遍地讲述着事情的经过,坚称自己只是好心报案,与案件毫无关系。但警方似乎早已认定了他的 “罪行”,对他的辩解充耳不闻。
先入为主的判断
在这起案件中,冯志明这个关键人物登场了。当时,他担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副局长,在警界颇具地位 。冯志明以 “铁腕无情” 著称,在审讯嫌犯时手段强硬,在他的认知里,破案速度至关重要,为此他常常忽视案件的质量,甚至不择手段地违反程序。
1996 年,全国正处于 “严打” 时期。呼和浩特警方,表态要出色完成 “严打” 任务。冯志明急于在这期间侦破大案,立下功劳。
当呼格吉勒图和闫峰报案后,冯志明看着这两个年轻人,心中却有了先入为主的判断。仅仅因为呼格吉勒图在报案时的一些表现,以及他们到达现场和报案之间存在的十几分钟空白时间,冯志明就笃定呼格吉勒图就是凶手。
他觉得呼格吉勒图的行为可疑,认定这是 “贼喊捉贼”。在没有进行全面深入调查的情况下,冯志明就给这起案件定下了基调 —— 呼格吉勒图是凶手。
在后续的审讯过程中,冯志明完全按照自己的判断行事,将工作重心放在了逼迫呼格吉勒图承认罪行上。他不顾呼格吉勒图的辩解,无视案件中存在的诸多疑点,一心只想让呼格吉勒图认罪,以实现自己快速破案的目的。
身心的双重折磨
在冯志明的示意下,审讯人员对呼格吉勒图进行殴打。除了肉体上的折磨,他们还对呼格吉勒图进行精神上的折磨。
在长时间的折磨下,呼格吉勒图的意志逐渐崩溃。这时,审讯人员又开始诱骗他。“只要你承认了杀人,就可以去解手,那个女的没有死,只要承认了,你就可以回家了。”
这些话语就像一根救命稻草,让呼格吉勒图在绝望中看到了一丝希望。为了结束这无尽的痛苦,他颤抖着在认罪书上按下了手印,天真地以为只要认罪就能停止折磨,获得自由。
就这样,在身心的双重折磨下,呼格吉勒图被迫承认了自己根本没有犯下的罪行。这份虚假的认罪书,成为了他被定罪的重要 “证据”,也让他一步步走向了死亡的深渊 。
漏洞百出的审判
在冯志明等人的操纵下,案件迅速进入了审判阶段。1996年5月17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呼格吉勒图进行了一审判决 。在法庭上,呼格吉勒图眼神空洞,身体虚弱,他的脸上还带着被折磨后的淤青。
他颤抖着声音,再次为自己辩解,称自己是被冤枉的,那些认罪的话都是在警方的逼迫下说的。然而,他的声音在法庭上显得如此微弱,没有人愿意倾听他的冤屈。
检方在法庭上出示的核心证据,竟然只是 “被告指甲缝中发现的血液与死者的血型相同”。这样的证据在如今看来是多么的薄弱,血型相同并不能确凿地证明呼格吉勒图就是凶手,这是基本的常识。但在当时,这个证据却被当作了铁证。
而呼格吉勒图的几份口供,更是漏洞百出。他在不同阶段的供述存在着巨大的差异,甚至与案发现场的事实也严重不符。比如,他对死者的描述与尸体检验报告中的情况大相径庭,他所说的作案过程也与现场的痕迹证据无法吻合。
面对这些明显的疑点,法庭却选择了视而不见。法官没有对证据进行深入的审查和质疑,没有对呼格吉勒图的辩解进行认真的考量,就轻易地采信了检方的证据,认定呼格吉勒图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流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一判决,就像一道无情的枷锁,将呼格吉勒图彻底地推向了死亡的深渊。
呼格吉勒图和他的家人自然无法接受这样的判决,他们心中充满了冤屈和不甘。呼格吉勒图以没有杀人动机,请求从轻处理等为由,提出了上诉。他渴望在二审中能够洗清自己的冤屈,重获自由。
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等待他的依然是绝望。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 1996 年6 月5 日作出二审裁定,竟然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根据当时有关死刑案件核准程序的规定,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从判决到执行,仅仅相隔 5 天,如此迅速的执行速度,让人不禁怀疑,这背后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目的。
在整个审判过程中,司法程序的漏洞暴露无遗。公检法之间本应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共同维护司法的公正。但在这起案件中,他们却似乎达成了某种默契,共同推动着这个冤案的发展。
警方急于结案立功,检察院盲目起诉,法院草率判决,他们无视证据的不足,无视呼格吉勒图的冤屈,将一个无辜的生命送上了断头台。
真凶落网,冤案昭雪
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后,他的父母李三仁和尚爱云一直要为儿子洗清冤屈,即使面对一次次的拒绝和冷漠,他们也从未放弃。
在2005年,事情出现了转机。这一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在接受审讯时,他主动交代了自己在1996年4 月9 日于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织厂宿舍旁的女厕内犯下的强奸杀人案,而这起案件,正是呼格吉勒图被冤枉的 “4・9 女尸案” 。
赵志红详细描述了作案的过程和细节,这些描述与当年呼格吉勒图案的案发现场情况高度吻合。他清晰地说出了被害人的衣着、尸体的位置以及作案的手法,甚至连一些警方都未曾公开的细节,他也能准确无误地说出。
呼格吉勒图的父母在得知这一消息后,他们开始更加积极地奔走,寻求为儿子翻案的机会。他们的遭遇引起了媒体的关注,新华社内蒙古分社政文采访部主任汤计,在了解到呼格吉勒图案的情况后,被李三仁和尚爱云的坚持和呼格吉勒图的冤屈所打动。他决定深入调查这起案件,为呼格吉勒图洗清冤屈。
汤计四处奔走,收集证据,采访相关人员,他撰写了多篇内参,将呼格吉勒图案的真相和疑点呈现在公众面前。
他的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人们纷纷对呼格吉勒图案表示关注和同情,对当年的司法判决提出了质疑。在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压力下,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1 月20 日,决定对呼格吉勒图案进行再审。
2014年12 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呼格吉勒图案作出再审判决,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这一刻,距离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已经过去了18 年。
当法官宣判呼格吉勒图无罪的那一刻,法庭内一片寂静,随后,爆发出热烈的掌声。正义虽然迟到,但终究没有缺席。
多行不义必自毙
呼格吉勒图案昭雪后,当年的专案组组长冯志明也迎来了他的审判。在呼格吉勒图案之后,冯志明凭借着在这起案件中的 “表现”,仕途一路顺遂,不断升迁,先后担任了多个重要职务,2012 年,他已经官至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手中掌握着更大的权力。然而,他并没有因此而收敛自己的行为,反而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随着呼格吉勒图案的重审和平反,社会各界对当年办案人员的行为展开了深入的调查和反思。冯志明作为专案组组长,自然成为了调查的重点对象。2014年 12月17日,他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带走,接受调查。
经过调查,冯志明的罪行被一一揭露。2016 年 10 月 18 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冯志明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法庭判决冯志明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一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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