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招谁惹谁了?吉林,女子在逛零食店,一名陌生男子突然在她身后对着她猛踹了一脚,女子一时间甚至都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后续查监控室,男子直接跑掉了,可直到最后,女子也不明白,对方为什么要这样做

监控显示,当时店里的顾客并不少,女子也只是正常的闲逛,并没有影响到任何人,这名男子原本背靠着墙,手里拿着一杯饮料,当女子经过时,突然咬着牙,用力对女子踹了一脚

这一下,店里所有人都懵了,甚至当事两人四目相对,都没有说一句话,显然女子已经懵了,事后,女子表示,在调取监控时,该男子跑掉了,现在她已经报警

说实话,如果女子是插队,或者碰到男子了,双方发生矛盾,那男子的行为或许还有出处,但监控来看,男子的行为与这些都不沾边,那除了寻衅滋事,似乎也想不到其他的理由了

从“寻衅滋事”的角度来看,如果没有明显的动机或冲突,单纯是为了挑衅和制造麻烦,这种行为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无理取闹”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寻衅滋事行为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如果男子行为没有直接理由,纯粹出于无故挑衅,就可能涉嫌寻衅滋事

换位思考一下,走在路上被人莫名其妙的踹一脚,只要想起这些事就会觉得很难受,这个时间可能会持续很长很长,既然监控已经拍到对方,相信找到这个人,应该不是一件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