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关于做好2025年度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的通知》(宁人社函〔2025〕7号)文件精神,六类人员和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可自费参加培训,取得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按规定程序申请,培训补贴直接拨付个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一)六类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
(二)企业职工: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岗职工,一是企业新招录的六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二是对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技师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
二、补贴标准
(一)六类人员:六类人员自行垫付培训费,在取得初级工、 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 12 个月内申请补贴的,可分别给予 1000 元、2000 元、4000 元、 5000 元、6000 元补贴。
(二)企业职工:企业新招录的六类人员自行垫付培训费,在取得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 12 个月内申请补贴的,可分别给予 1000 元、2000 元、4000 元、5000 元、6000 元补贴。
企业除新招录的六类人员之外其他职工取得技师职业资格 (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 5000 元补贴。
三、补贴流程
符合政策补贴对象在领取证书后 12 个月内,持相关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税务发票)及取得证书到社保缴纳地申领,未缴纳社保的到其户口所在地领取。培训补贴申请材料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资金“一卡通”方式进行发放,原则上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有关要求
(一)在兑付补贴时,若培训与取证跨年的则以取证时间为准;若兑付补贴时身份发生变化的则以取证时的身份为准。
(二)发票金额高于补贴标准的按照补贴标准补贴、低于补贴标准的据实补贴。
(三)切实加强直补个人培训过程和证书审核,确保证岗相适、取证及发放补贴合规,相关证书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可查。
申报地址:青铜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职业技能培训窗口。
联系电话:0953-3052515
所需材料: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社保卡、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照片1张
4.垫付培训费发票原件
5.岗位工作证明
6.承诺书
附件:2025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个人直补申请表下载
2025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个人直补申请表.pdf
来源:青铜峡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来源:青铜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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