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春之际,DeepSeek (深度求索)的诞生,在国内乃至全球科技舞台上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

在苹果的App Store应用商店中,其热度甚至一度超越了ChatGPT。截止2月10日,DeepSeek 的日活数已经达到ChatGPT的23%,每日应用下载量接近500万

DeepSeek 凭借其深厚积累与卓越创新,成功突破重重难关,跃居全球AI模型之巅,为中国科技事业献上了一份振奋人心的新春贺礼。

a16z联创Marc Andreessen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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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epSeek横空出世

DeepSeek 的到来,如同一股强劲的东风,吹遍了各行各业,激发了前所未有的创新活力。

在法律界,这股热潮同样势不可挡,众多法学学者、资深律师及法官纷纷围绕DeepSeek 展开深入探讨,对其可能对法律服务行业模式及律师职业带来的冲击,以及其在法律领域的广阔应用前景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展望。

其中,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赵精武副教授所写的,就在全网范围内被广泛转发,在法律圈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然而,在热潮之中,我们亦需保持冷静与理性。尤其是在初步体验DeepSeek 当前开源的R1模型时,不难发现其在法律服务应用方面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与挑战。

今天,当DeepSeek 这样的生成式AI进入法律领域,它带来的远非简单的效率变革——这是一场对法律人职业本质的叩问:在算法与代码构筑的世界里,专业的价值究竟根植于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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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的强大,让法律人惊叹不已

在与DeepSeek 初次谋面之后,法律人们恐怕会不约而同地感叹道:“实在太强大了!”

DeepSeek 具备出色的搜索能力,能够快速检索海量的法律文献、案例和法规,并定位到用户需要的内容。

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它能够快速从知识库中找到类似案例并提取关键信息,大大节省了法律人翻阅资料的时间

此外,DeepSeek 通过自然语言处理技术,能够自动生成合同、起诉书、法律意见书等标准化文件,律师仅需调整关键细节,即可显著提高起草效率。

它还能扫描合同文本,自动标记潜在风险点,如歧义条款、违约责任缺失等,辅助律师快速定位问题,有效降低了合同审查的风险。

DeepSeek 的“中国户口”也使其在面对中文文本的时候,展现出了比ChatGPT更高的敏感度和识别能力,简直是“更适合中国律师体质的AI模型”

更让人惊叹的是,在“深度思考”模式下,DeepSeek 竟然能够做到从提问者的目的出发,通过推测提问者的目的,进而作出合乎提问者想法的回答。

DeepSeek 的回归搜索和自我纠错能力同样一流,这使得DeepSeek 可以从既往的回答中学习、提高,对自己的推论进行润色、改正……

人类进化至今引以为傲的思维,如今在不知辛苦的DeepSeek 面前,或许也有些显得无地自容了。

而这,几乎是必然地引发了人们对于法律领域未来的思考:

DeepSeek 的到来,是否会彻底改变律师行业?是否会取代一部分,甚至全部法律工作者的位置?是否将会给趋于成熟的我国司法带来又一次颠覆?

03

然而现实,并非如此美好

或许改变或许注定会到来,但是至少不是现在。

如今疯传于网络的各种报道给人这样一种感觉——DeepSeek 是“超级助手”,甚至在未来有可能代替律师很多的工作,有了它,律师的工作效率将翻倍,AI+律师的全新模式打遍天下无敌手!

然而,现实给出的答案却是:

  • 编造案例:一个关键案例甚至能够左右案件的裁判方向,然而DeepSeek 在论证法律问题的时候,时常会试图编造完全不存在的案例,并附加明显是杜撰而来的案例号。

  • 虚构文件:有律师曾发文称,在提问DeepSeek 时,曾得到一份像模像样,但完全虚构的最高人民法院文件。

小编在提问时发现,要求DeepSeek 随文附上参考文书的原网址也并不会改变这种情况,即便附上的所谓网址,要么指向发布机关的官网,要么最终引向404的空白页面。

(图中“北京朝阳法院报告”的链接指向的是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官网)

此外,也有律师称DeepSeek 试图引用早已经失效的《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

  • 法律适用错误:DeepSeek 的默认数据库停留在2023年,因此它的“大脑”中似乎并不存在2024年后的立法文件。有律师就发现 DeepSeek 在引用和适用新法,例如2024 年新生效的《公司法》时错误百出。

  • AI幻觉严重:有时,DeepSeek 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也会成为制约:它一本正经胡说八道的情况难以避免。

  • 服务器宕机:近来,DeepSeek 持续受到攻击,服务器压力极大,经常出现“问一个问题就宕机”的情况。

如上的各种令人啼笑皆非的情况,实际上都指向了同一个现实:

我们应当承认虽然AI的强大足以为法律事业带来功能性的改变,但是AI的功能至少在目前还不够完善,法律工作者至少现在还不能完全依赖AI代替自己工作。

04

AI,是工具,而非替代品

对于AI,更应该将其定位为辅助法律服务行业的工具更为恰当。

法律人们不至于将自身禁锢于“即将被代替”的恐慌的阴影当中,而应快速提升运用AI的能力,从而使AI服务于自身。

英国大法官柯克曾说

“法律需要人为理性,而自然理性无法驾驭。”

当律师习惯于依赖AI提供的“最优解”,可能会逐渐丧失在复杂情境中自主构建论证框架的能力。

AI,让我们获得了便利,却让渡了部分思考主权。

律师需保持对AI推理路径的质疑能力,对其输出的结论保持审慎,特别是在涉及价值衡量的领域。

为了避免踩雷,法律人们对于AI的成果做谨慎的检查,是必须的程序,也是作为法律工作者的责任义务和道德操守。就像航海者使用罗盘,但始终不忘观测星辰。

05

未来已来,法律人何去何从?

1876年电话发明时,西联电报公司断言“这个设备没有商业价值”;

1995年互联网兴起时,《新闻周刊》嘲讽“线上购物违反人类天性”;

历史总在提醒我们:

恐惧新技术是本能,但定义技术价值的是使用者的智慧。

说到底,AI时代的到来不过是又一面镜子

它照出的不是律师行业的黄昏,而是催促每个法律人重新确认:

那些无法被编程的批判性思维、同理心与创造性,才是这个职业永远不能被自动化替代的根基。

作为中国自主研发的AI大模型,DeepSeek的问世不仅在国内引发热议,更在全球范围内掀起了浪潮。但DeepSeek只是一个开始,通义千问团队的Qwen2.5-Max如今正崭露头角,未来他们或是平行?或是超越?我们一起期待……

AI产品将如雨后春笋,AI时代势不可挡,法律人该如何面对这场技术革新?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畅所欲言,分享对AI赋能法律行业的真知灼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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