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2月12日电 上海莱士(002252)发布公告,旗下全资子公司郑州莱士血液制品有限公司近日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人纤维蛋白原”药物临床试验的批准通知书。此次批准包括两份通知书,分别针对先天性纤维蛋白原减少或缺乏症和获得性纤维蛋白原缺乏症。根据公告内容,药物临床试验应在批准之日起3年内实施,若3年内未有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则批准通知书将自行失效。
此次临床试验的开展将为公司的未来业绩带来积极影响。然而,药物研发周期长且受多种不可预测因素影响,临床试验的进展及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表示将根据郑州莱士的研发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便广大投资者能够了解相关风险。
2024年前三季度,上海莱士实现收入63.14亿元,归母净利润18.3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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