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东哥,你身边放心的香港保险顾问。
这是我的第652篇原创。
上篇文章,我们探讨了
在投保的时候,我们和保险公司其实是一个利益共同体。
它也愿意我们的保单顺利通过,做的就是这个生意,没有理由把客户往外推。
所以我们就不要非得做一些,让保险公司为难的事情。
为难人家。
咱相互配合,把材料准备齐全了,顺利通过核保最为要紧。
经过过去一年的深入学习,东哥已经是个成熟的保险顾问。
平时公司内的业务交流,看到很多从业多年的老销售,还有很多不懂的事情。
而他们不懂的,居然东哥都懂。
就觉得很神奇
不过想想,顾问这个角色,本就是个界面,是个接口。
对产品的了解,以面广为优先。
更细节的技术问题,可以由理赔部、精算部、核保部、医疗部、法务部之类的部门解决。
所以技术难度,其实不算高。
尤其对于东哥这种技术控。
那么下一步,东哥的涉猎范围,就要进一步扩充了。
计划先从法律方面入手。
为什么?
1
因为保险和法律,息息相关。
保险是唯一具有法律属性的金融工具。
有时候为了简化,东哥会忽略很多复杂的概念。
就比如储蓄险,通常东哥会把它简化为一个理财产品。
到了什么时间,能有多少钱,收益率大概是多少。
这是储蓄险的核心,总的来说大家是冲着收益来的。
没有收益,也就没有储蓄险存在的价值。
但储蓄险只有理财功能么?
不是。
就比如培训时听过一个故事。
一位女强人,咱就叫她韩梅梅吧。
自己创业,生意做的很大,是家里的主要收入来源。
老公在家,做全职煮夫。
遗憾的是,老公和孩子同学的妈妈发展了关系。
和韩梅梅离婚,还分走了一半财产。
韩梅梅至此心灰意冷,觉得世上的男人都特么这么个德行。
吃老娘的喝老娘的,最后还特么把老娘给绿了。
于是离婚后,就把所有的感情都放在自己的女儿身上。
赚的钱都用来给女儿买房子。
而遗憾的是,女儿的婚姻生活并不幸福。
丈夫家暴+PUA。
女儿重度抑郁,最后自杀。
但问题是,给女儿买的房子,当时并没有做什么特殊处理。
于是成了夫妻共同财产。
女儿死后,共同财产一半,被家暴男分割。
剩下的一半,又被他和韩梅梅作为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分继承。
于是直接拿走3/4。
可怜的女人,被她一辈子最痛恨的两个男人,夺走了一切。
细节可能有出入,但框架差不多是这个意思。
这就是财产在法定继承方面的问题。
你可以说它不合理,但它合法。
像这种子女婚姻风险,就可以通过保险来规避。
就比如韩梅梅给自己买大额寿险保单,受益人写自己女儿。
自己在世的时候,钱在保单里面增值。
自己哪怕去世,寿险理赔款也是属于婚内个人财产。
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划重点,婚内个人财产。
也就意味着家暴男一分钱都拿不到。
知道你有钱,但他也没办法。
这就是保单的法律属性。
2
所以下一步,咱就会接入到法律方面的研究。
第一步,咱从婚姻家庭和继承方面入手。
为什么?
因为保险本身是对个人财产的安排,所以和婚姻、继承关系最为密切。
俺是保险顾问,研究法律也是为了更好的为保险客户服务。
不是为了当律师。
所以要务实。
研究一个个具体的业务,链接一个个具体的人,服务一个个具体的客户。
今天我们先聊聊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
咱国家对婚姻实行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制。
什么意思?
婚姻期间所得的绝大多数财产,都是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
比如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共同财产的意思是,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
就比如刚才韩梅梅的家庭,所有的钱都是她赚。
但这钱不是属于她,而是属于他们夫妻二人共同拥有。
因为这些属于第一项、第二项的范围。
也就是因为如此,离婚的时候,老公有权把她这么多年辛辛苦苦赚到的钱,理直气壮的拿走一半。
甚至一大半。
为什么?
民法典有规定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也就是说,在法律意义上,婚姻期间,并不是赚钱多的韩梅梅功劳大。
而是在家抚育子女的老公,协助她工作的老公,对家庭的建设贡献较大。
有权要求韩梅梅给出更多的补偿。
而韩梅梅,是应当给予补偿。
这词儿用的,很硬。
东哥看到这儿的时候,就觉得很颠覆三观。
和莉姐聊,莉姐却觉得本来就应该这样。
全职在家的人,丧失了社会属性,其实牺牲很大。
你们这些男人,太自大了。
东哥无语。
聊个法律条款,落脚点咋都能到我头上。
3
对应这一条,可以有哪些玩儿法?
就比如你是全职太太,老公早年加入的一家创业公司,现在终于上市了。
这么多年的打拼,终于开花结果了。
老公说,老婆这些年多亏你的支持。
我们去看房,比如说前海有个小区刚开盘,你喜欢吗?
咱们用你的名字买下来,开不开心?
你一定开心死了。
哇,老公好爱我。
现在你知道了,这套房子,是婚后的财产。
写在任何人名下,都是共同财产。
所以其实你什么都没有得到。
你只是花自己的钱买了东西而已。
有什么好开心的?
那你应该怎么办?
把这个财产,从夫妻共同财产,变成婚内个人财产。
比如你可以立刻写个协议,说我老公某某某,身份证号xxx,因为很爱我,所以这套房子是我的个人财产。
口说无凭,以此为据,
然后你跟老公说,签了才是真爱。
看他签不签
这个协议有效么?
有效。
因为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
可以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只要双方约定好就可以。
约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这个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4
说实话,最近研习法律的过程中,常常感到脊背发凉。
艾玛水太特么深了。
幸亏当时没有找律师结婚,要不然搞不好得净身出户。
现在你是我的客户,就由我来保护你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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