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张兰抖音账号被无限期封禁的热点案件,背后藏着这些你必须知道的法律知识!

大S 2月3日因流感并发肺炎去世。2月5日晚,“我是夏小健”发视频说汪小菲包机送大S回家,张兰小号还推荐。结果小S回应,包机等后事都是徐家人负责,包机公司也辟谣,根本不是汪小菲包机。

这就让人思考,我们在网上说话的边界在哪?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下面我就从民事、行政、刑事三个角度深度解析造谣的法律后果。

从民法层面讲,《民法典》第1025条规定,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一般不担责。但要是捏造、歪曲事实,那就不行了。就像这次的包机谣言,若认定造谣者承担侵害人格权的民事责任,得考虑造谣者和受害人的职业、影响范围、过错程度,以及行为的目的、方式、后果等。比如说,如果是普通人偶尔传个小谣言,和有大量粉丝的网红故意造谣,那性质和影响肯定不一样,承担的责任也有差别。

再看行政法层面,《网络安全法》明确了网络空间是法治空间,绝不能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来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这次张兰、汪小菲等人的账号,就是因为利用逝者恶意炒作营销、推荐不实视频,违背了公序良俗和道德底线,也违反了平台规定,才被无限期封禁。要是情节轻,可能就是警告、罚款;情节重的话,像多次违规不改的,就可能面临更严厉的处罚,比如关停账号。

还有刑事法律方面,网络诽谤行为是有明确界定的。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散布,这就是典型的网络诽谤。要是明知是假还在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就可能构成“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甚至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等犯罪。就好比之前有的网红为了博眼球、涨粉,故意编造明星的黑料到处传播,最后就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大S去世本来是个让人痛心的事,有些人却为了流量和利益,编造谣言、恶意炒作,这种行为真的太让人不齿了。我们都得明白,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说话做事都得有个度。希望大家都能尊重事实,尊重他人,别再干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儿。让我们一起为营造一个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出份力,也希望逝者安息,家属能早日走出悲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