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合作管理制度

——公立医疗机构行风管理核心制度

导语:杏林职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全国公立医疗机构行风管理核心制度要点(2024年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特编制公立医院《科研合作管理制度》,包括总则、组织管理、归口管理、过程管理、合规管理、监督机制、责任追究、附则等内容,并附科研合作申请审批表(模板)、科研合作协议核心条款清单、科研合作风险自查表(样本),可供公立医院参考。
目录

目录

一、总则

二、组织管理

三、归口管理

四、过程管理

五、合规管理

六、监督机制

七、责任追究

八、附则

附件1:科研合作申请审批表(模板)

附件2:科研合作协议核心条款清单

附件3:科研合作风险自查表(样本)

一、总则

一、总则

1.目的

为规范本院与其他机构或个人的科研合作行为,保障科研活动的真实性、合规性及合作双方合法权益,提高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全国公立医疗机构行风管理核心制度要点(2024年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2.定义

科研合作管理制度,指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科学研究过程中,为规范与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科研合作管理而建立的制度。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以医院名义与其他单位(包括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或个人以协议形式建立开展的科研合作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课题联合申报、横向合作研究、成果转化应用等。

二、组织管理

二、组织管理

1.临床研究管理委员会

负责制定符合医院长远发展战略的科研合作规划,明确科研合作的重点领域与方向,制定科研合作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审议并决策科研合作项目,协调解决合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伦理委员会

负责科研合作项目的伦理审查。

3.科教科

在临床研究管理委员会指导下,负责科研合作的统筹协调、组织管理和监督落实工作。包括科研项目的立项审查、过程管理、质量管理、合同管理、结项管理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协调合作各方之间的关系,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向医院管理层和临床研究管理委员会汇报科研合作工作进展情况。

4.法务部

负责对科研合作协议进行严格的合法性审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防范法律风险。

注:购买所属专栏即可阅读全文。

本专栏《2024版公立医疗机构行风管理二十项核心制度汇编「附流程图」》,系杏林职苑基于《全国公立医疗机构行风管理核心制度要点(2024年版)》及相关政策法规编制,欢迎关注、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