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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5月的通告,我市已经全面禁止生产销售违规低速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所谓违规是指未纳入工信部目录,不能在车管所上机动车号牌的车辆。而该通告已经印发半年多,据我本人观察,各区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销售违规低速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现象仍然持续存在,存量尚未清除,而增量还在持续增加,所以希望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能够主动作为,定期采取专项行动全面全链条治理销售违规低速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现象。

官方回复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首先感谢您对低速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治理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委认真学习研究您留言内容和工作建议,我委前期已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违规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告》要求,印发了《天津市市场监管系统加强违规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加强违规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

我委积极配合公安、工信、交通运输等部门对违规低速电动车开展联合检查,加大生产、销售领域三轮、四轮电动车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是否生产、销售无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无厂名厂址等标识信息的三轮、四轮电动车以及无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三轮电动车,对发现存在问题的产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同时我委加强本市电商平台监管,及时清理违规低速电动车网上销售信息。仅2024年第四季度以来共检查经营主体342家次,出动执法人员766人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主体进行查处,对违规三、四轮电动车进行没收清理。

下一步,我委将严格按照《天津市市场监管系统加强违规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加大生产、销售领域三轮、四轮电动车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对您留言中提及的农村地区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对发现存在问题的产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形成高压态势,消除安全隐患。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