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核发了昌平区农学院东路
(北清路~朱辛庄中路)
道路工程项目
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
批复原文如下:
北京未来科学城置汇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办理昌平区农学院东路(北清路-朱辛庄中路)道路工程项目划拨决定书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使用道路用地建设“昌平区农学院东路(北清路-朱辛庄中路)道路工程项目”,用地位于昌平区沙河镇、史各庄街道,总建设用地面积45205.005平方米,规划用途为次干路用地(S13)。
二、该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租或从事其它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该用地依规移交后,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仍按划拨方式供地。
三、收回该用地范围内原产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按规定办理供地手续。
昌平区农学院东路道路工程
南起北清路
北至朱辛庄中路
规划为城市次干路
道路大致走向,仅供参考,以实际施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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