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核发了昌平区农学院东路

(北清路~朱辛庄中路)

道路工程项目

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

批复原文如下:

北京未来科学城置汇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办理昌平区农学院东路(北清路-朱辛庄中路)道路工程项目划拨决定书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使用道路用地建设“昌平区农学院东路(北清路-朱辛庄中路)道路工程项目”,用地位于昌平区沙河镇、史各庄街道,总建设用地面积45205.005平方米,规划用途为次干路用地(S13)。

二、该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租或从事其它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该用地依规移交后,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仍按划拨方式供地。

三、收回该用地范围内原产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按规定办理供地手续。

昌平区农学院东路道路工程

南起北清路

北至朱辛庄中路

规划为城市次干路

道路大致走向,仅供参考,以实际施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