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学校开学的时候,前几天,湖北浠水某小学的班级群里出现了这么一幕。

班主任在群里通知家长订奶,陆续有几名家长表示不订,结果班主任说了这么几句话。

“你们都不订奶,工作么样开展!我丑话说在前哈,以后有么要求最好别找老师,不会有求必应的。”

这不是变相强制吗?有家长气不过,把聊天记录截图发到了网上,老师首当其冲成了挨骂的对象。

校方的回应,挺有意思。

“从来没有对学生及家长有过强制征订学生奶的规定,一直都实行自愿征订原则。”

“班主任是由于压力过大一时说错了话,她已经认识到了错误,并向家长进行了道歉。”

既是“自愿”,又何来“压力”?又或者是“压力”本就来自于“自愿”?

这种变相强制学生家长订奶的事,并不是孤例,去年到今年就发生了多起。

去年9月份有老师直言“牛奶过敏的学校要求提供医学证明”,今年开学季仍有老师要求不愿订奶的“在县级以上医院开具不适宜饮用学生奶诊断证明”。

有学校把订奶与订校服、买保险捆绑在一起搞了个“套餐”,作为新生办理入学登记的条件。

也有因为家长不“配合”订奶,导致老师完不成任务而“破防”,遂在班级群里“发飙”。

去年湖北咸宁第四小学一老师,就因为订奶的任务迟迟完不成,就在班级群里说了一些很不体面的话。

“为什么不能支持老师工作?非要到外面去买?”“就完成这点任务,让学校领导点名批评,孩子也跟着一起接受批评吧!”

这些事无一例外,校方或者上级部门的回应都强调订奶“自愿”,这些不当的话都是老师自作主张,最后把老师批评教育或者免职了事。

可是谁把学校开成了商店?是谁让老师成了推销员?总不能让家长订奶也是老师自作主张吧?

把这些事放在一起不难看出,订牛奶当然不是老师没事找事,应该也不是学校瞎折腾,大概是某个级别的教育部门部署的工作任务。

既然是工作任务,肯定有诸如订奶率之类的指标要求。但订奶这种事一不是学校的职能,二不是家长的义务,所以必须“自愿”。

家长当然是“不自愿”的,学校既没有商业的属性,更没有监管的资质,在哪里买不到牛奶,非得通过学校订?

于是他们就祭出了百试百灵的招数:摊派,让下面去想办法把家长的“不自愿”变成“自愿”。于是订牛奶的指标经过层层转包,最终落到了一线教师的头上。

一线的苦,苦就苦在这里。对上要执行行政命令,对下要照顾家长的意愿,还要被“自愿”二字捆住自己的手脚。

上级既要成绩、又要体面,家长的意愿又具有天然正当性,两方面的压力交织形成一个难解的死结,把一线教师逼到了墙角。

在大多数时候,老师是只能选择执行上级要求的,他们的工资、绩效、职称都在上级手里捏着,服从才有出路。

什么叫领导?领导就是不管你服不服气都要服从。什么叫权力?权就是领导的要求合不合理都要执行。

于是老师们或者反复动员软磨硬泡,或者低三下四苦苦哀求,或者想方设法“拿捏”家长,完成一个是一个。

既要完成上级摊派的非教学任务,又需维系家校关系,既被“自愿原则”限制手段,又因迫于压力不得不用力过猛,不出事是偶然,出事是必然。

而当冲突爆发,“自愿”二字便成为上级领导和部门免责的万能盾牌,一线教师却成为矛盾冲突中唯一的担责者。

干活的是老师,受气的是老师,到头来扛下所有责任的还是老师,这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闭环。

商业指标通过科层体系逐级下压,学校被迫从育人阵地退化为分销渠道,教师则从传道者异化为推销员。

这种扭曲背后,是亟待厘清的权责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