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老兵 李建军Path of justice

过去十年,上海发生的诸多刑事案件中,杨浦区赵富强团伙的“小红楼”案是其中最敏感的一个————具体原因,懂的都懂,不懂的不再赘述,不宜过多及深入展开。

援引新华社报道为依据,先概述该案细节: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2日(2020年9月22日)对赵富强等38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强奸、组织卖淫、诈骗、强迫交易、受贿、行贿等罪一案,依法进行了公开宣判。

2004年起,赵富强纠集其他被告人,并在其统一组织、领导下,在从事商铺租赁过程中通过欺诈手段霸占垄断房源、暴力威逼解决租赁纠纷扩充经济实力,还通过长期行贿、吃请、提供嫖宿等手段,拉拢、腐蚀其所在地国家工作人员及国有企业有关工作人员。

上海二中院认定赵富强等38名被告人的行为共同或分别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强奸、组织卖淫、诈骗、强迫交易、受贿、行贿等十一项罪名,赵富强本人被判处死缓,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限制减刑。

图:许昌路632号,和杨浦区政府仅相隔五六百米

媒体报道此案称,“在黄浦江北侧的杨浦区许昌路其租用的办公楼等地,赵富强通过暴力等方式组织安排多名女性,长期提供吃请、嫖宿、行贿。出入此处的不仅有官员,也有国企工作人员,该场所亦被坊间称为‘小红楼’。”

近日,我们接获的举报显示,上海杨浦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杨浦商贸”)原董事长刘蔚杨,在有关人士庇护下逃过因卷入“小红楼”案的调查,仅以“双开”了结,在另一起案件中以女儿挂名工资(未实际上班)和免费商铺等名目,收受200万左右贿赂款,相关部门查实后,却以其已经被“双开”为由,拒绝将该案移送起诉,也未罚没这笔涉案赃款。

而赵富强“小红楼”案中,已经公开出来的信息显示,被其腐蚀落马的杨浦区诸官员中,除来自政法系统的,其他大部分正是杨浦商贸的管理者。

刘蔚杨为何如此神通广大?

01

名列“小红楼”案被媒体点名

仅被双开未被起诉的幸运者

刘蔚杨在杨浦区和体制内非常接近的圈子中之大名鼎鼎,很大程度,是因为在中央督导组督办的杨浦小红楼赵富强团伙涉黑案中,他名列起诉书,却最终逃脱刑事追责。

“小红楼”案中,赵富强虽主要被控与卖淫、强奸等相关的案件,但其经济来源和主要盈利模式则是“二房东”,而其中最重要的大房东则是杨浦商贸。

图:杨浦区平凉路的杨浦商贸大楼

起诉书中称,赵富强等人在杨浦商铺租赁行业内逐步确立了非法权威,形成垄断地位,仅2012年至2019年6月间,赵富强组织从事的房屋租赁业务遍布全市9个区,地址涉及1300余处,获利共计9.7亿余元,并正式形成以赵富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赵富强起家于杨浦,他从杨浦商贸处获取了大量房源,判决书显示,2012年至案发,赵富强组织控制了杨浦多家国有企业出租房源共计72处,其中大多数来自杨浦商贸。

杨浦商贸为杨浦区国资委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5亿元,自述以商用物业经营为核心,以保障杨浦区域主副食品供应为责任,成为集开发、管理、经营于一体的社区商业运营商,并围绕“三区一基地”建设拓展资本投资;在杨浦这一以城市建成区为主的城区中,杨浦商贸掌握着其重要的国有资产即国有商业地产,被认为是区政府的“钱袋子”之一。

据判决书,赵富强共有五起涉及国有资产的犯罪,骗取市政拆迁补偿款及租金等共计5400余万元,其中两笔造成杨浦商贸和杨浦城投分别损失超过2000万元。

2014年是赵富强的“事业”转折之年。他参与处理长阳路商铺的租赁权纠纷,并结识了时任杨浦商贸总经理梁超与副总经理李斌,逐步获取国企房源和动迁清场项目。

根据《财新》等媒体报道,赵富强曾参与杨浦商贸的三次清场、动迁项目中,均有李某(杨浦商贸法律顾问)及其律所从中游说或“搭桥”,赵富强从沪东购物中心清场中获利460万元,作为其在长阳路纠纷中的回报。2015年2月后,李某建议将这一项目的动迁清场交给赵富强,称其在长阳路租赁纠纷上花费了很大精力,没有赚钱,应该让赵赚点钱。

时任杨浦商贸总经理的梁超则供述称,杨浦商贸原董事长刘蔚杨和时任平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的廖大华曾为此打招呼。

为何刘蔚杨为首的杨浦商贸管理层对赵富强的利益如此热心?

综合判决书、在案材料及多方信源,《财新》的报道指出,卢焱(杨浦区委政法委原书记)、梁超(杨浦商贸总经理)等人曾多次接受吃请;而李斌(杨浦商贸副总经理)、朱建平(杨浦商贸资产公司副总经理)、杨浦商贸原董事长刘蔚杨、杨浦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杨仁杰、吴剑磊(平凉工商所所长)等人多次与赵富强组织的女性发生性关系,时任平凉路派出所所长胡程浩、副所长孙震东与赵富强亦往来频繁。

多位知情人士介绍,刘蔚杨2015年11月卸任杨浦商贸董事长一职,但对杨浦商贸仍有很大影响,而他之所以仅被以“双开”处理,一方面是确实没有查到直接的经济往来,另一方面也是有力人士在背后运作的结果。

熟悉案情的知情者介绍,2020年,退休多年后,刘蔚杨因在“小红楼”案存在“权钱交易、权色交易”行为,被党纪“双开”,其被认定的主要问题正是刘蔚杨长期包养“黑老大”赵富强的前妻林某。

熟悉该案的知情者介绍,当年赵富强安排来腐蚀(服侍)刘蔚杨的女子,正是其团伙成员之一的林某,而林某此后以参加黑社会团伙等多个罪名被判14年半,而刘蔚杨却以“双开”名义逃脱追责,不免令人感叹。

窃钩者诛?

02

内部人士的举报材料

刘蔚杨涉嫌多起贪污案件

2020年10月,一份来自上海市杨浦区官方内部的检举材料流传到举报人手中,被举报的对象正是这位刘蔚杨。

在此之前,举报者就发现杨浦商贸公司在前董事长刘蔚杨任内,涉嫌利用民企虚假投资为幌子,以低价租金和超长租期形成利益输送链,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而这份内部调查材料提供了诸多细节,证实了刘蔚杨存在诸多贪污问题。

根据这份内部核查资料,刘蔚杨一直深耕上海市杨浦区国资体系。作为国资委全资子公司杨浦商贸公司的原董事长,刘蔚杨掌控着国有商业资产开发和管理的核心权力。如前所述,杨浦商贸主要从事商业资产的开发、建设、管理和经营,涉及商铺租赁、房产开发和动迁清场等业务,是杨浦区内资产规模较大的国企之一。

如前所述,“小红楼”案发后,杨浦商贸公司的梁超、李斌、朱建平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受贿罪分别被判处8年、10年6个月和7年。而早于2015年10月卸任杨浦商贸公司董事长职位的刘蔚杨亦因牵扯该案,存在“权钱交易、权色交易”行为,被当地处以“双开”的纪律处分。

根据这份检举材料,刘蔚杨在担任杨浦商贸公司“一把手”期间,以其权力为轴心,编织了一张复杂的利益输送网络。通过权钱交易、低价商铺租赁及其亲属领取挂名工资、隐性参股等手段,刘蔚杨及其家属牟取了巨额私人利益。

2009年左右,杨浦商贸公司名下有开发前景的松花江路127号、159号厂房正筹备扩建工作,彼时刘蔚杨利用职权使其“兄弟”唐建国揽下“美差”。

生于1956年的唐建国原是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的干部,上世纪九十年代辞职下海。1998年,唐建国在杨浦区黄兴路十八毛纺厂置换为大润发超市、百安居超市时充当了中间人角色,狠赚了一笔。

彼时,唐建国结识了刘蔚杨。唐建国知晓杨浦商贸公司名下拥有大量房产资源,若以低廉租金租赁,即可通过当“二房东”获取利益,“因此,搞定董事长刘蔚杨是一条发财的捷径。”

事情发展确实如此。2009年2月,唐建国以其朋友名下的上海兆运实业有限公司与杨浦商贸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先行接下松花江路127号和159号厂房的扩建业务。

同年,唐建国又和金方平成立益道贸易公司,并于2010年12月成功租下松花江路127号和159号。2012年,扩建改造完成,益道贸易公司此后“以极低廉的租价做起了真正的二房东”。

举报材料显示,在上述厂房扩建项目中,刘蔚杨以隐性股东身份参与分利。但该项目从规划审批到项目订立过程中,存在大量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和监督缺位空间。而刘蔚杨作为其间关键人物,利用其职权与关系网,涉嫌为自己以及相关方谋取了非法收益。

03

花样翻新的利益输送之路

从低价买房、不上班领工资、再到免费店面

据这份内部材料所述,金方平原是杨浦区住宅办一工作人员,通过杨浦区规划局原局长熊孝刚牵线搭桥,结识了刘蔚杨。

2005年,刘蔚杨一家看中杨浦区双阳北路的香阁丽苑住宅小区,而金方平正在该小区开发商、有国资背景的上海阳顺房地产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主管该小区销售工作,对销售价格具有决定权。

金方平遂利用职权违规操作,以低于市场价35%的房价把香阁丽苑小区一套房卖给了刘蔚杨。

地产业巨额利润吸引刘蔚杨与熊孝刚、金方平结成利益同盟。检举材料称,熊孝刚和刘蔚杨指使金方平私下成立公司,熊孝刚和刘蔚杨二人隐形参股。“熊孝刚又利用土规局局长的职务便利,违规把杨浦区待开发的土地给金方平的公司转手倒卖,从中牟取暴利。”

不久,东窗事发,金方平被抓。彼时,刘蔚杨和熊孝刚传话给身陷囹圄的金方平,“保住他俩,等金方平出狱后全力报答。”金方平遂依计行事,后被杨浦区法院判刑。

2008年底,重获自由的金方平找到刘蔚杨、熊孝刚,要求兑现承诺。于是,刘蔚杨决定把松花江路127号、159号的厂房给金方平,让其和唐建国合作,运作扩建项目以牟取暴利。

对于刘蔚杨在商业上的照顾,唐建国等人“投桃报李”,举报材料称,刘蔚杨在职期间,其亲属在唐建国等人处获利超过200万元。

事后,经过杨浦区纪监委查实:唐建国安排刘蔚杨女儿刘婷婷在关联公司挂名并领取高薪;唐建国从杨浦商贸公司处低价承租一处知名商场后,为刘婷婷无偿提供一间商铺的经营权。

2008年左右,生于1985年的刘婷婷即在上海沛荣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挂名领取工资,每月薪酬超过2万元,在孙彬公司的四年间,刘婷婷“躺赚”累计超百万,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正是唐建国的生意合作伙伴孙彬。

后来,大概是觉得这种不上班领工资的办法动静还是太大,难免留下各种记录。2012年,刘婷婷办理离职后,唐建国、孙彬为刘婷婷提供了一间杨浦“小世界”130平方米的店铺,免费供其经营使用。

这里涉及的杨浦“小世界”商城,曾被上海人誉为“杨浦小南京路”,地理位置优越,商业价值匪浅。

杨浦“小世界”商城正是杨浦商贸公司旗下的优质商业资产,唐建国、孙彬居然最终以低价拿下了“小世界”近5000平方米的商业面积——刘蔚杨在“小世界”低价租赁一事上的作用是不言自明的。

2015年前后,唐建国、孙彬因“小世界”利益分成发生矛盾,孙彬则在外大肆宣扬他帮助唐建国搞定刘蔚杨的内情,于是刘蔚杨女儿挂名工资、刘蔚杨低价出租‘小世界’的来龙去脉传播开来,并最终被举报者将材料送到了杨浦区纪监部门。

04

难以追缴的百万赃款

仅被党纪处分的干部

2020年8月,刘蔚杨终因杨浦“小红楼”案被处以党纪“双开”,此后,举报者曾几次向相关部门检举刘蔚杨,但几经等待后,他们发现虽然自己的材料证据确凿,但刘蔚杨此前涉及的诸多非法牟利行为却一直难以进入正常程序,得到彻底调查和追诉。

2022年8月30日,杨浦区监委五室主任全XX使用办公电话致电举报者,称其系该案主办人,奉命向举报者回复案件办理进展。

根据全XX的说法,监察机关已明确查实,刘蔚杨通过其女领挂名工资、免费租赁“小世界”商铺以及违规接受吃请的事项,非法获利超200万,但因刘蔚杨已因“小红楼”案被党纪顶格处理,不宜进一步追责。

“挂名工资、店铺租赁、接受吃请都是查实的。”全XX向举报者透露:“通过检察院、法院的会商,事实和情节对犯罪来说还差了一点,只能作为违纪来评价,但他(刘蔚杨)已经被双开了,不能再进行处分。”

对刘蔚杨为何不构成职务犯罪,全XX解释称,刘蔚杨女儿的相关事项可以认定刘蔚杨为亲友牟利,但是不足以评价为受贿犯罪,“犯罪必须把这个事实和刘蔚杨的主观故意关联起来,现在这方面的证据是缺失的。”

对此,举报人认为,为亲友牟利根据具体的行为主体、行为方式、行为结果等综合因素区分为“违纪”和“违法”,但均须以党员干部的亲友必须具备清晰明确的经营行为为前提。

举报人认为,原党员干部刘蔚杨享受了以其女儿的名义从杨浦商贸公司的二房东处获取的四年商铺免费租赁和领取挂名工资的利益,其女儿非但并未存有任何‘经营行为’,且此举直接导致国企杨浦商贸公司的巨额租金损失,国有资产因此严重流失。刘蔚杨的上述违法行为与为亲友非法牟利毫不相干,完全构成受贿犯罪。

对于上海杨浦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办刘蔚杨案的敷衍塞责,且对刘蔚杨一家非法获利的200余万元赃款不收缴、不追究,举报人正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2024年12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工作人员答复举报人称:“关于已查实党员干部不法获利的赃款应予以及时收缴;对于该党员干部的行为构成违纪还是违法,为何‘除而不移’,请杨浦区纪监委的上级单位上海市纪监委给出明确结论。”

近期,上海市纪检监委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对于杨浦区纪监委已查实的国企杨浦商贸原董事长刘蔚杨累计不当获利200余万元,不论该行为是违纪还是违法,该款项都应在结案时收缴。”

而对于刘蔚杨已于杨浦“小红楼”案被党纪双开,杨浦区纪检监委对于其上述不当获利200余万元的行为作出不再另行处理的决定,根据这次回复,上海市纪监委正在核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