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秦汉华夏帝国的疆域一度大举扩张。然至西汉中叶已无力推进,被迫收缩。汉代置而又弃的数边郡,标示了帝国扩张的极限所在。限制扩张的因素主要有三,其中前人忽视的因素是原住人群的政治体形态。规模较小的华夏式高级政治体最易被吞并;散居而无稳定政治体的山地人群最难被统治,两极之间尚有种种中等规模政治体,可借间接统治纳入帝国体系,最后可能变成正式郡县。南方山地多被平原上的华夏网络分割包围在网眼中,政治上破碎分立,只能形成中等规模政治体;山地经济的不自足性又使其依赖与平原地区华夏网络的贸易,无法远离帝国封闭生活。南方山地由此成为华夏帝国长期扩张的突破口。

中国社会科学2014年11期

秦与两汉是中国历史上最早出现的真正意义上的“大一统”帝制政权,在很多方面,它们都是一个具有连续性的新历史阶段的突破式起点。学界对于秦汉政权有多种常用界定,如中央集权制封建国家、统一多民族国家、王朝等,每一种界定有着不同的理论背景,分别强调其某些方面的属性。在诸种界定中,帝国是较为常用的一种。作为一个政治学术语,帝国指一种规模巨大的复杂政治体,从古代帝国到近代殖民帝国,所指范围非常宽泛。秦汉以后的中国,符合艾森斯塔德所说的中央集权的 “历史官僚帝国”(Historical Bureaucratic Empires)的主要特征:第一,尊奉世袭的具有传统—神圣合法性的最高政治领袖,他拥有对统治事务的最高决断权;第二,最高统治者依靠发达的官僚机构实现对广土众民的理性行政,这些官僚在全国范围内选拔,而非世袭贵族;第三,通过有效的地方行政制度,保证中央对地方的有效管理,从而有别于封建制。在艾氏所列之外,历史官僚帝国还应具备一般帝国的基本特质,即统治着具有多元文化及族群属性的人群,并且宣称超出实际势力范围的普世统治权,因此在一定条件下表现出向外扩张的倾向。中国历史上的很多王朝都具有上述特征,而这种类型政治体的基本模式,无疑奠定于秦汉时期。在此意义上,我认为将秦汉国家称为帝国是贴切的。

《帝国的政治体系》书影(阎步克译本)

S.N.艾森斯塔得著:《帝国的政治体系》,阎步克译,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

秦帝国建立在春秋战国以来长期战争的基础之上,春秋时期这些战争的主要线索是凝聚诸夏对抗夷狄,战国时诸夏已在政治军事和文化心理上取得对夷狄的绝对优势,一些原本不在诸夏之列的大国如楚、秦进入诸夏的政治体系,原本夷夏杂处的中原地区出现了在巨大地理空间上连续的华夏,夷夏之分转而具有了“中国—四夷”的地理格局。秦国在战国时已跻身冠带七国之列,在出土的法令文献中也有其明确自称“夏”的条文,秦国征服同为诸夏的东方六国之后,复数的诸夏转为单数的华夏,并且进一步与政权结合,成为统治者对自身以及正式臣民 (官僚和编户)的自称。许慎曰:“夏,中国之人也。”这里的“中国”,可参照扬雄的定义:“五政之所加,七赋之所养,中于天地者,为中国。”“五政”代表帝国的统治,“七赋”则表示对帝国承担义务,简单来说“中国”就是汉帝国,而华夏即为帝国的正式编户民。“华夏”与 “中国”具有了一一对应关系,秦汉因此可以称为华夏帝国。经过秦汉数百年,华夏与帝国的结合变得牢不可破,秦汉制度既已成为东亚地区高级政治体的典范,而变身华夏也成为建立秦汉式帝国的内在要求,这一点在汉唐之间表现尤其明显。当然不是说帝国境内的所有人都已自认或被认为是华夏,这也与“帝国”所包含的文化与族群多元性不相符合。帝国治下有众多非华夏人群,他们大多没有普通编户的身份,被作为“异类”受到政策的优待或劣待,直到他们获得编户的身份实现制度上的华夏化,再以此为基础实现文化认同上的华夏化。

在此意义上,秦汉帝国的疆域范围,便是华夏活动以及华夏化进程可能发生的场所。本文所说的帝国的疆域,指的是受中央支配的郡国制(包括中央分封的诸侯国,不包括名义上册封的“外臣”)覆盖的地域。秦汉帝国前期向四方的扩张,拓展了帝国的疆域,同时显示出华夏及其帝国的扩张难以推进之处即其一时的极限所在。本文即试图探讨秦汉华夏帝国疆域扩张的极限和制约因素,及其未来突破的方向,以期对理解汉唐之间华夏和华夏化的问题有所帮助。

一、秦汉帝国的扩张与不稳定的边境

一些考古学家认为,中原社会在政治体制上的集权性格,在文明起源的初期已体现出来。中原地区自二里头文化以来一直朝着阶序化、集中化社会发展,商、周王朝已显示了集权特点。尽管如此,周代封建制瓦解背景下春秋战国的激烈竞争,以及由此带来的政治文化和制度的颠覆性变化,仍使得秦汉以下的集权帝国迥然有别于此前的“三代”,足以称为古代东亚世界政治文明的突破。秦汉帝国的出现,既是华夏历史上的大事,对与华夏直接间接毗邻的非华夏人群,同样具有深远影响。春秋战国以来逐渐扩大的华夏诸侯国与非华夏之间的实力差距,这时终于扩大成天渊般的距离。匈奴被秦军逐退至阴山以北,甚至转而以漠北为中心;东南和岭南的百越人群也被秦征服。秦祚虽短,但其政治文明却被汉朝以更灵活的方式继承下来。经过汉初休养生息,以及诸侯封建势力的削弱,到汉武帝时期帝国迎来前所未有的富强。汉初以来对匈奴、南越等所施行的委曲求全策略,至此一变而为强势扩张。自元光二年(前133)伏兵马邑开始,汉武帝连年对外用兵,持续32年。逐匈奴,灭两粤朝鲜,于西南夷设郡县,破楼兰、姑师,甚至远伐大宛,这些史实广为人知,无须赘述。

正是在大宛之役前后,汉帝国的扩张开始显得力不从心。班固曰:武帝制服四夷,赂遗绝域,“师旅之费,不可胜计。至于用度不足,乃榷酒酤,筦盐铁,铸白金,造皮币,算至车船,租及六畜。民力屈,财用竭,因之以凶年,寇盗并起,道路不通”。盐铁会议上,贤良文学也批评道:“朔方以西,长安以北,新郡之功,外城之费,不可胜计。非徒是也,司马、唐蒙凿西南夷之途,巴蜀弊于邛、笮;横海征南夷,楼船戍东越,荆楚罢于瓯、骆;左将伐朝鲜、开临屯,燕齐困于秽、貉;张骞通殊远,纳无用,府库之藏,流于外国。”开边攘夷的战争,以及为保障战争而实行一系列兴利、改制、用法和擅赋,引起国内人力物力的巨大消耗,大量流民和反抗活动出现,局势动荡。在这种压力下,武帝于征和四年(前89)“深陈既往之悔”,颁布反省扩张政策的《轮台诏》,“由是军不复出”。汉代盛期的疆域范围由此确定。昭宣时期利用匈奴和西羌的内部分裂,巩固了对外的优势,但华夏帝国的势力所及在地域上没有大的变化。王莽时期普降外夷名号的政策引起周边政权的普遍反抗,匈奴、高句丽、西南夷、西域或叛或绝。东汉初一度放弃部分边郡,拒绝西域各国派来质子,此后经过几十年才逐渐恢复在周边地区的影响。

一般认为,汉代极盛期的疆域北方到达阴山以北,西北到玉门关,东到朝鲜半岛,南到今越南北部。但是,与现代国家连绵不断的国境线不同,古代帝国的边境并非一条连续的线,甚至帝国中心也不一定是受到完全控制的无缝的面。帝国边境的最外层,犹如向四边伸出的辐射状触角,疏密不等,长短不一,它们由亭障、烽燧、屯田、驿道等构成,将帝国的影响力输送到绝域,各条触角之间往往不能互相联系,而只能通过这唯一的通道获得由内向外的补给;第二层的边境形如网状,各边郡控制着较多的人口和物资,与其下的县、道以及临近的其他政区之间有较多联系,但在郡县之内以及之间,仍有不少未能管理的土地和尚未臣服的人群;再往里是所谓的内地或“中原”,这里帝国控制的人口和土地基本连成一片,深林远薮之中或许仍有不臣之民,但已为数不多,且处于随时可能归化的位置。这一结构,如果用地图来严格表现出来,汉帝国的版图不免就要被画成一个极其古怪的形状,犹如帆布片挂在烂渔网上。边境的最外层触角可以伸得很远,比如汉武帝时期亭障一度列置到轮台,而以此为后盾汉军就可能对整个塔里木盆地甚至更西边的大宛发起军事行动。但触角层也是最不稳定的,一旦来自内部的补给供应不上,触角很容易收缩或者被切断,触角因而不能被看作稳定的疆域,真正稳定的边境应该在网状地带。帝国的地理空间如此,在这空间之中流通的物资、信息以及政治权力,也呈现出这样一个由密到疏的有层次的网状结构。

具体到汉代,第二层的网状地带中有一部分郡被称为边郡。边郡在《汉书·地理志》和《后汉书·郡国志》中都没有明确区分出来,但这种区分是制度性的。根据司马迁的描述,汉初燕、代、齐、赵、梁、楚、淮南、长沙诸国,“皆外接于胡越”。经过七国之乱后对诸侯的削地以及武帝实行的推恩令,结果“燕、代无北边郡,吴、淮南、长沙无南边郡”。《集解》引如淳曰“长沙之南更置郡,燕、代以北更置缘边郡”。在汉境北不过燕代,南不越南岭的时候,燕、代、吴、淮南、长沙等诸侯国邻接境外不臣之地,拥有或者充当了边郡。由此我们可知边郡的大致概念。王莽时期曾明确将全国划分为两都—内郡—近郡—边郡,其中“有障徼者曰边郡”。两汉的边郡或许不像王莽所定义的那么简单呆板,但从边郡与内郡在许多政策上被区别对待来看,这种划分是明确而严格的。根据谢绍鹢(下表中简称“谢”)的研究,西汉的边郡有47个,而李新峰(下表中简称“李”)列出的边郡有40个。现整理成表格对比如下:

两位学者对何为边郡的判断标准不同。李新峰根据的是《汉书·地理志》的郡国排序,如果他所还原的排序原则不误,那么他所列的即是西汉末期官方版籍中认定的边郡,反映了汉帝国中央的观念。谢绍鹢则以邻近边界、外接蛮夷为边郡的标志,代表今人的判断。汉中、巴二郡,李表有而谢表无,会稽郡则李无而谢有。这说明西汉时人的边境观念不同于今人。汉中、巴虽从地图上看并不在边疆地带,但汉中郡四周高山环绕,从汉中郡分出的魏兴、上庸、新城等郡,秦代已是迁徙罪人之所,后代仍为蛮夷盘结之区,巴郡除了全在山地,本身即有“濮、賨、苴、共、奴、獽、夷、蜑之蛮”外,还南与西南夷相接。因此两者有被视为边郡的可能。汉代人观念中的版图不以简单的四至来划分,在四至之内仍然可以有边郡。

表中所见另一重大区别是,谢绍鹢将所有设置过的郡都列进去,因此多出汶山、沈黎、西海、临屯、真番、苍海、儋耳、珠崖、象郡九个郡。《汉书·地理志》主要使用西汉末年的材料,因而并未列出这些郡。这些置而又废的郡,标示了帝国边境线的盈缩,值得分析。这九郡里,象郡的情况不明,西海郡是王莽执政期粉饰太平的结果,可以置之不论。汶山、沈黎二郡之地,早在设郡之前,已与秦汉帝国有各种联系。据司马相如言,“邛、笮、冄、駹者近蜀,道亦易通,秦时尝通为郡县,至汉兴而罢”。元光年间,邛、笮之君长羡慕南夷得汉赏赐,主动要求内附,司马相如趁机以财物赂之,于是在邛笮地区设置一都尉,十余县,属蜀。尽管这种在都尉管辖下的县,只是一种松散的臣服关系,在元朔年间,公孙弘仍以事西南夷费多,应专力于朔方对付匈奴,于是“罢西夷”,撤销邛笮地区的都尉和县。元鼎六年(前111),汉借消灭南越的声威,诛且兰、邛君,并杀笮侯,冄、駹振恐。于是设立越巂、沈黎、冄駹、武都四郡。沈黎郡只存在14年即省入蜀郡。据《华阳国志·蜀志》,天汉四年(前97),沈黎郡 “并蜀郡为西部,置两都尉,一居旄牛,主徼外夷;一居青衣,主汉人” 汶山原属蜀郡北部冄駹都尉管辖,至元鼎六年改设郡。宣帝地节三年(前67),汶山郡百姓向使者骆武自讼曰:“一岁再役,更赋至重。边人贫苦,无以供给。求省郡。”于是省郡,复置北部都尉。之后在安帝和灵帝时还曾两次立郡,都很快恢复为都尉。可见,沈黎、汶山二郡与帝国的统属关系,一直在都尉制与郡县制之间摇摆不定,在汉代大多数时候为都尉制。

儋耳、珠崖、临屯、真番这四个郡,或在海南,或在朝鲜半岛,但它们颇有共通之处。它们都是由汉征服前的地方政权开拓为政区,而被汉直接继承的。儋耳、珠崖应当是南越国时期纳入郡县体系的,赵佗“以兵威边,财物赂遗闽越、西瓯、骆,役属焉,东西万余里”,在稳定控制秦时三郡的基础上,大举向四周扩张。元鼎年间灭南越的战役集中在攻打番禺,番禺既定遂得九郡之地,说明这九郡之地正是南越国已稳固统治的地域。从三郡到九郡,实际控制的地域与人口比秦时已有很大增长。朝鲜半岛的临屯、真番二郡之地,在战国时期曾被燕征服,置吏,筑障塞,秦时属辽东外徼。汉初以地远难守,复修辽东故塞,放弃了浿水以东之地。汉燕国亡人卫满在这一地带建立政权后,“稍役属真番、朝鲜蛮夷”,后又“得兵威财物侵降其旁小邑,真番、临屯皆来服属,方数千里”,同样在政权稳定后向周围大规模扩张。赵氏南越国与卫氏朝鲜国都是以华夏势力为核心建立的,其统治者一为秦帝国的地方武官,一为汉时燕国豪族,赵佗建国时一大重要条件是“颇有中国人相辅”,而卫满的实力基础也是“故燕、齐亡命”。两个政权的制度都具有鲜明华夏色彩,赵佗“乘黄屋左纛,称制,与中国侔”,学者从文献和考古资料中已可确认南越国的制度基本沿用秦制并模仿汉制;卫氏朝鲜的政治制度不甚明了,但从史书中仅见的一些官职推测,模仿中原制度的可能性较大。这样两个华夏式政权对周边地区的开拓,有利于汉帝国接管后直接实行郡县制统治。

▲儋耳、珠崖郡位置示意图

取自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二册(秦、西汉、东汉时期),北京:中国地图出版社,1982年,第 35-36页。

汉帝国唾手而得的开发成果维持起来并不容易。儋耳、珠崖二郡隔在海中,与陆地联络不便。儋耳一名,指其人“镂其颊皮,上连耳匡,分为数支,状似鸡肠,累耳下垂”,可谓与华夏文化迥异的“殊俗”。而且其“渠帅自谓王者耳尤缓,下肩三尺”,可见他们已有一定的政治组织。在汉朝中央看来,“其民暴恶,自以阻绝,数犯吏禁,吏亦酷之,率数年一反,杀吏,汉辄发兵击定之”。从设郡之初到昭帝始元元年,20余年已反叛六次。由于维护成本过高,汉不得不在始元五年(前82)罢儋耳郡并属珠崖。珠崖或许因出产珍珠而较有价值,故而没有立即放弃,但在宣元两朝亦频繁反叛,到初元三年(前46),由于关东连续水灾饥馑,对于征讨珠崖已力不从心,元帝于是采纳贾捐之的主张,罢珠崖郡。真番、临屯二郡隔在单单大岭以东,单单大岭即今朝鲜中央山脉,岭东不但在地理上自成一区,与岭西交通不便,族群文化也比较一致,多被称作濊民。此二郡设置后不到30年,便无法维持。据《后汉书·东夷传》载:“昭帝始元五年,罢临屯、真番,以并乐浪、玄菟。玄菟复徙居句骊。自单单大岭以东,沃沮、濊貊悉属乐浪。后以境土广远,复分岭东七县置乐浪东部都尉。”乐浪郡置东部都尉的时间不详,但从“玄菟郡……徙郡于高句骊西北,更以沃沮为县,属乐浪东部都尉”的叙述看,似乎就在始元五年或稍后。撤郡,并归入另一郡的都尉管辖,这种情况与前述汶山、沈黎完全一样,故而其背后的原因也可知仿佛。总之,在始元五年,汉朝已放弃对单单大岭以东的三郡的直接管理,改为都尉制的间接管辖。到光武帝建武六年(公元30),省都尉官,“遂弃岭东地,悉封其渠帅为县侯,皆岁时朝贺”,这不过是承认自置郡以来就开始的离心过程的实际结果罢了。割据一方的政权对周边地区的开拓,被后来的统一帝国所继承,但后者的控制能力往往不及前者,某些“偏远的”地域不得不弃守。这是两汉及以后历史上反复出现的现象,值得深思。

这些边郡设置之后,或者被并省,或者改为属国,或者被放弃,都没能稳定地存在下去。它们构成了汉帝国不稳定的边境地带,它们的设置和废罢昭示着汉帝国势力的扩张与收缩,此势力线的消长隐约勾勒出汉帝国扩张的极限所在。

二、秦汉帝国扩张的制约因素

既然华夏秦汉帝国与周边尚未发展出复杂政治体的非华夏人群实力相差悬殊,占有新的土地、资源和人口又会增强帝国的实力,为什么帝国的扩张不能一直维持下去?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至少以下几个原因应该考虑。

首先,中央集权制度固然大大增强了总体的政治军事能力,但也使局部的问题成为整体的负担,从而使外患转为内忧。主父偃如是描述秦对匈奴的战争:“发天下丁男以守北河。……死者不可胜数……又使天下蜚刍挽粟,起于黄、腄、琅邪负海之郡,转输北河,率三十钟而致一石。男子疾耕不足于粮饟,女子纺绩不足于帷幕。百姓靡敝,孤寡老弱不能相养,道路死者相望,盖天下始畔秦也。”司马迁对汉武帝开边的代价也有类似认识:“汉通西南夷道,作者数万人,千里负担馈粮,率十余钟致一石……数岁道不通,蛮夷因以数攻,吏发兵诛之。悉巴蜀租赋不足以更之……东至沧海之郡,人徒之费拟于南夷。又兴十万余人筑卫朔方,转漕甚辽远,自山东咸被其劳,费数十百巨万,府库益虚。”

战争或者开边活动虽然发生在边境,动员的却是全国的人力、物力,势必给内地人民也带来沉重负担。而山东地区的人民,原本与朔方的战事毫无关系。甚至巴蜀的百姓对于开拓邻近的西南夷都不支持。严安上书汉武帝论开边曰:“此人臣之利也,非天下之长策也。今中国无狗吠之惊,而外累于远方之备,靡敝国家,非所以子民也。”“人臣之利”与“天下长策”的分歧,反映出帝王将相等统治阶层与承担义务的人民之间,在利益与观念上不一致。疆域广大带来的结果是服役路程的遥远,上引文中主父偃与司马迁都注意到“三十钟而致一石”、“十余钟致一石”的问题,一钟等于六石四斗,可见长途运粮运输成本的惊人。不仅向边地,向中央的路途同样过于遥远。贾谊注意到,淮南之地的吏民因为徭役往来长安太远,“自悉而补,中道衣敝,钱用诸费称此,其苦属汉而欲得王至甚”,愿意做诸侯之民、不愿做天子之民的大有人在。甚至统治集团中也有各种离心的因素,汉初各诸侯国自不待言,随着帝国的扩张,外郡太守也被认为是对中央皇权的威胁。严安认为:“外郡之地或几千里,列城数十,形束壤制,旁胁诸侯,非公室之利也。……今郡守之权,非特六卿之重也;地几千里,非特闾巷之资也;甲兵器械,非特棘矜之用也;以遭万世之变,则不可称讳也。”外郡就是边郡,两汉之际以及东汉末年的历史证明,边郡太守的确可以成为割据一方的力量,严安的忧虑深具远见。综上可见,大帝国内部原本存在诸多不利于维持统一的因素,始终需要用极大力量去消弭或压制各种离心倾向。因为中央集权大帝国的存在,百姓不得不承受一些原本与己无关的义务。帝国幅员越辽阔,履行这些义务的难度和成本就越高。而且随着疆域的扩张,边境地方政府的权力和实力也随之增强,从而提高了维持集权统一的成本。如果这些成本超出了社会的承受力,维护统一和集权的脆弱平衡就会被打破,就出现了汉代政论家所说的“土崩”之势。

▲班固在《汉书·西域传》中对武帝兴征伐的评论

《汉书》卷96下《西域传》,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3928-3929页

其次,华夏帝国的扩张受到地理环境及与之相关的经济生态的制约。如果将汉帝国的疆域画到一张分层设色的现代中国地形图上,我们会看到在汉武帝大举扩张之前,除了关中附近的黄土高原,汉帝国的绝大部分郡国都在地图上绿色的区域,也就是海拔1000米以下的地区。汉武帝时代的扩张,宏观来看,在西线,正是将国境向1000—1500米海拔以上的地带推进。在北方和西北,汉的国境向原被匈奴、羌占据的海拔较高且较干旱的农牧交错地带或者牧区推进。而在以巴蜀为基地的西南,扩张的方向是从盆地底部指向四沿高海拔的地区。在南方、东南和东北方向,汉朝征服的虽然不是高海拔地区,但无一不需要越过高山以获得山那边的平原地带,在南方是越过南岭,在东北是单单大岭。汉代的陆路交通靠车,对道路要求很高,故而秦汉修筑驿道投入很大。大道之外,交通即不方便。在有可通航的河流的情况下,大宗物资依靠水运,但溯流行舟需要人力畜力牵挽,同样代价高昂。总之,从低海拔地区向高海拔地区扩张,面临着交通方面逐级递增的巨大阻力。

交通上的阻力仍是可以克服的,军事行动往往能行险出奇,玉门关外的白龙堆及以西的戈壁沙漠区,可谓最不适合行军之地,然而李广利的军队仍能越过并打到大宛城下;卫青、霍去病数次绝漠出击,三路大军翻越南岭一举攻灭赵氏南越国,皆其明证。从较长时段看,真正阻止汉帝国扩张步伐的,主要不是交通,而是地理变化带来的经济生态的差异。众所周知,长城一线是北方的农牧交错带的北线,长城的修建正是将农牧交错地带尽可能地圈了进来。在汉代人看来,匈奴人逐草随畜,射猎为生,“与中国殊章服,异习俗,饮食不同,言语不通”,“其地不可耕而食也,其民不可臣而畜也”。正因为如此,天地才在胡汉之间 “隔以山谷,雍以沙幕”,以绝外内。因此汉对匈奴的战略目标,止于让单于俯首系颈于阙下,对于越大漠而置郡县,不仅是交通上力有不及,更重要的是从来没有被当作一个目标。班固所说的“其地不可耕而食”是一个重要标准,汉帝国只对可以耕而食的地区有兴趣。葛剑雄指出,各个汉族建立的中原王朝对自己疆域的要求基本上是以是否适宜农耕,是否能够生产足以养活当地居民的粮食为标准的。他据此分析了汉朝在几个方向上扩张的成败。在农业条件和交通状况都不理想的西南夷地区,汉朝虽设了郡县,但这些初郡无法收税,一切行政费用和吏卒都靠邻郡供给。这种情况下,不得不维持当地原有的政治组织,王、侯、邑长等土官系统得以保持,事实上不过是一种羁縻式管理。成帝河平中,夜郎王兴与钩町王禹、漏卧侯俞尚能举兵相攻,夜郎王兴还能带着“邑君数十人”入见牂牁太守陈立,即说明了这一点。与是否农耕相关,是否定居或者适宜定居也是帝国所看重的因素。以西南夷地区为例,对于完全“随畜迁徙,毋常处,毋君长”的巂、昆明未能置郡县,以“耕田有邑聚”的夜郎、滇、邛都所置的犍为、牂牁、益州、越巂四郡较为稳定地维持了下来,于“或土著、或移徙”的笮都、冄駹所置沈黎、汶山二郡,设置后终废为都尉,不能久存。可见纳入郡县体系的难易程度恰又与其定居程度相关。

最后一个制约华夏帝国扩张的范围和效率的因素是原住人群的政治组织形态,这一点与其经济生态和定居程度有一定关系而又独立发挥作用。王明珂注意到,西北方高原河谷游牧的西羌为一个个分散的“部落”,出于森林草原地带的乌桓与鲜卑在进入中原之前大多集结为“部落联盟”,而蒙古草原游牧的匈奴则能建立其“国家”组织。这些不同的政治发育状态,也决定了汉帝国与他们的关系。那究竟什么类型的政治组织形态更容易被整合进华夏帝国的体系?

赵氏南越国的历史说明,最适合被整合的,莫过于一个较小型的华夏式政治体。相似的官僚制度、郡县制度甚至统治手段,都让它能够迅速地被吸收进汉帝国。最不适合被吸收的,则是分散的、阶序化不发达的政治体,甚至尚无稳定政治体的松散人群,这样的人群配合上深险的地理环境、非农耕非定居的生活形态,能够有效游离于帝国控制之外。因为缺少集中的政治组织,在秦汉文献中他们甚至无法被记录下来。魏晋以下,随着华夏人群活动范围的扩大,文献中才逐渐出现他们的形象,往往被描述为藏身岩穴、不与人交语的异类。

介于这两个极端之间的,还有政治组织发育程度不等的各种人群,他们的政治体介于无政治组织的松散社会与华夏式官僚制帝国之间,不妨称为中等规模政治体。如武陵蛮“有邑君长……名渠帅曰精夫。”岭南的俚人,“往往别村各有长帅,无君主,恃在山险,不用城。”这些人群的政治组织发育程度较低,大概平民之外只有一个层级。与之相比发育程度较高的有哀牢夷,他们有王,永平十二年(公元69)哀牢王柳貌遣子率种人内属时“称邑王者七十七人”,可见至少有王、邑王两级政治组织。如其51890户553711口的人口规模夸张不大,则平均一个邑王管辖673户7191口,其 下还应有更基层的组织。那么它已可算作一个复杂的“酋邦”了。同样的酋邦级政治体还有滇和夜郎。童恩正根据考古材料论证了滇的政治规模及其酋邦属性,已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夜郎在南夷中最为大国,且早在汉武帝时唐蒙即言“闻夜郎所有精兵,可得十余万”,可见其政治组织的复杂程度绝不在滇之下。西汉征服西南夷地区后,在以百数的君长中,“独夜郎、滇受王印”,意味着汉朝充分了解这两处的政治体规模和复杂程度高于其他。

对于这些中等规模政治体,汉帝国保留了他们原有的政治结构,同时设置郡县,形成双轨制度。郡县长官不能直接治民,而只是对王、侯、邑长等起监督和沟通的作用。这些所谓 “初郡”,实行的是 “以其故俗治,毋赋税”的政策,或者仅仅收取象征性的贡纳,以表达某种臣服关系。比如汉初对南郡的蛮人,“其君长岁出赋二千一十六钱,三岁一出义赋千八百钱。其民户出幏布八丈二尺,鸡羽三十鍭”;对巴郡的板楯蛮,“复其渠帅罗、朴、督、鄂、度、夕、龚七姓,不输租赋,余户乃岁入賨钱,口四十”;而东汉时永昌太守郑纯与哀牢夷人约,“邑豪岁输布贯头衣二领,盐一斛,以为常赋”。这种羁縻式的统治,即使在政治上将初郡纳入帝国的版图,在财政上能调用的人力、物力资源仍极为有限,要以此为基地再向周围扩张,绝无可能。要让这样的地区成为可以正常征纳赋税徭役的正式郡县,通常需要循吏的移风易俗来改变其生产方式,再由追求政绩的暴吏设法增加其赋役负担,还要反复镇压由此引起的大大小小的反抗。这些需要经过相当长的时间。在成为正式郡县之前,这些地区只能看作是帝国的内部边缘。

过于松散的原住人群难以被有效统治,而已有的相当规模的政治体,虽然为间接统治创造了条件,却也成为建立直接统治的障碍。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原住人群的政治组织形态成为制约华夏帝国扩张的重要因素。

综上所述,华夏帝国的扩张主要受到三个因素的制约:一是集权帝国自身的动员成本和离心倾向;二是地理环境以及经济生态;三是原住人群的政治组织形态。这些因素往往综合发生作用,但在不同地区又各有偏重。例如面对北方和西北青藏高原的草原地带时,经济生态的障碍是主要的,而匈奴人的高度组织化带来的军事力,或者西羌在政治上的破碎化带来的战而不胜,也发挥了阻碍作用。面对单单大岭以东的真番、临屯,以及玉门关外的西域绿洲诸国时,地理和交通的制约更为重要,与之相关是帝国无力从内部动员如此多的人力物力,汉伐大宛、隋征高丽都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正说明这一点。对于西南夷地区,地理、交通同样有限制,但更重要的是当地原有的政治组织形态,决定汉朝获得这一地区的方式,以及此后不得不实行间接统治的策略。然而农业文明已有的基础,加上双轨并行的制度,为郡县系统的扩张以及华夏移民的进入准备了充足空间,最终影响到这里的历史走向。华夏帝国的扩张,在西北、北方、东北、西南等版图上可见的外部边缘受到重重限制以后,迫切需要寻找一个突破口。这个突破口就是华南的山地丘陵地带,也就是鲁西奇所说的中华帝国“内地的边缘”。

三、华夏帝国扩张的突破口:南方山地

本文所说的南方,是指秦岭—淮河一线以南、横断山脉以东的广大地区。这片区域又可宽泛地按水系划分为长江流域和珠江流域,分别是亚热带和热带气候,农业以水稻为主,而由于动植物资源丰富,又长期存在农渔猎并重的生产形态。水网密布,交通中舟船的作用突出,这些都与黄河流域为中心的北方有显著区别。童恩正曾比较中国北方与南方史前文明的发展轨迹,指出南方的良渚文化和石家河文化在进入原始社会晚期以后,社会生产和社会组织的发展似乎处于停滞局面,在北方政权到达南方为止,始终没有发展到国家。其原因,一是南方丰富的动植物资源降低了致力于农业生产的必要性,且水稻农业的扩展需要清除森林和建立灌溉系统,史前人类无法完成;其二是由于南方地形复杂多样,自然障碍将古代文化分割在一个个文化龛中,交往不便,又无强大的外部威胁,因而缺乏向国家过渡的动力。这两个原因,实际上在历史时期同样是塑造南方文明独特性格的关键。

春秋战国时期,长江流域出现楚、吴、越等抗衡中夏的大国,应该是在政治文化上受到了中原的影响,但也说明南方的社会经济取得重大突破,《越绝书》所记吴地、越地的大量陂塘、水田当有所本。可是其规模不宜高估,在反映战国后期知识的《禹贡》里,扬州的土壤肥沃程度仍被定为下下,荆州则是下中。直到汉武帝时代,司马迁仍将楚越之地描述为“地广人希,饭稻羹鱼,或火耕而水耨,果隋蠃蛤,不待贾而足,地执饶食,无饥馑之患,以故呰窳偷生,无积聚而多贫。是故江淮以南,无冻饿之人,亦无千金之家”。南方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带来的维生形式的多样性,使得需要大量人力投入的精耕细作的水稻种植业缺少发展的必要,而渔猎采集获得的产品大多只能果腹保暖,不能像谷物一样积累成财富。在中原人看来,这样的食物结构也是很不健康的,他们认为江淮以南的人都在疾病折磨中偷生,故而丈夫早夭。《禹贡》作者和司马迁的这种偏见不仅代表中原人的立场,也与帝国政府的立场暗合。对于国家来说,最重要的不是当地有没有冻饿之人,而在于当地所生产的物品能否转化为可积累可转运的财政收入。这种果腹偷生型的原始经济显然不是政府所愿意看到的。重农是汉帝国明确宣称的国策,而各种劝农措施在中原核心区以外的农业传统淡薄的地区尤见成效。秦汉时期尤其是东汉以下,由于北方移民的进入、政府主导下水利工程的兴修、新的耕作技术和工具的推广,南方经济开发获得丰硕成果,这已得到学者的充分论证。从西汉到东汉,南方可统计的著籍人口有显著增长,考虑到东汉时期脱籍依附人口远多于西汉,实际的人口应当增长得更多。公元2世纪初(汉安帝时期),朝廷曾两次大规模调集扬州、荆州的租米,赈济淮河流域及更北方的郡县,证明长江中下游的农业开发已达到较高水平。这使接下来三国时代吴蜀凭借长江流域抗衡中原成为可能。

南方的四川盆地、长江中下游平原、珠江三角洲还有大量沿水网分布的中小平原、河谷,经过有组织的开发,都可以成为高产的鱼米之乡。当北方农民因为人多地少倍感艰难,或受到战火和饥荒折磨时,往往选择逃往地广人稀易于立足的南方。经过秦汉四百余年,华夏帝国的地方政府及其控制的编户,基本占据了南方农业条件最优越的地区,并且沿主要水陆交通线建立了郡县,帝国的影响以城市为中心向周围地区辐射出去。然而,平原和河谷只是南方的一小部分。根据现代地理学的统计,华中区(秦岭淮河至南岭之间,包括贵州高原)之内山地丘陵占总面积的百分之八十左右。西南区的比例更高。根据不同研究需要,学者对山地的定义有广狭之分,现代地理学中最宽泛的定义是指起伏高度大于200米的地域。鲁西奇指出历史时期人们观念中的山区可能范围更加宽泛,举凡地形崎岖、山岩遍布、可耕地较少的地区,均可称作“山地”或“山区”。山地的垂直地带性不仅表现在农业形态和社会形态的差别,也表现在纳入华夏体系的难易程度上。山上和山谷之间,有时自身就构成复杂的政治体系,比如在东南亚高地所见到的,而在中国这种政治关系因为华夏帝国的存在而更多了一层意义。

南方虽然山区面积广大,但河流众多,冲积平原错落其间,河谷和平原连接成或疏或密的交通网。与其说南方的平原地区被山地分割成一个个小块,不如说南方的山地被平原和交通线切割,再被圈进网络的网眼里。上文已说明,平原以及易于通行的主要交通线附近,都已成为华夏农民或移民占据的地区。交通线交汇的结点就是大大小小的城市,从州治、郡治直到县城、驿传。如许倬云所说,交通的网络承载着物资、人力、资讯的流通,因而同时也是经济体系与社会体系的骨架,这三重体系之上又衍生出政治体系与思想体系。简单来说,这是一个华夏的网络。按第一节中提出的疆域层次,南方山区所处实为第二层的网状地带。

山地被华夏网络分割带来怎样的后果?不妨按上文所论限制华夏帝国扩张的三个因素来做一分析。首先,南方山区在网络包围之中,而不像西北草原、朝鲜半岛等处在网络末梢之外。一片山区周围环绕着不止一个平原,也就有多个华夏势力聚集的城市中心,而网络意味着较为顺畅的人力、物资、信息流通,一旦该地区发生军事行动,邻近数郡的力量足以应付,不至于成为影响全国局势的大问题。汉代南方山地最活跃的化外人群莫过于武陵、长沙蛮,西汉时“虽时为寇盗,而不足为郡国患”,东汉号称“特盛”,而见于记载的最大叛乱人数不过二万人。针对他们的军事行动一般以一郡或周边数郡之力即可完成,常常还可用赏募的方式,用“善蛮”来平息叛乱,或“以恩信招诱”,基本没有出现全国扰动的现象。

其次,山区本是农耕资源缺乏、人口密度小的地区,原本难以形成大规模的政治组织。加之华夏网络对山区进一步切割、分隔,使得建立高级政治体的条件难以具备。罗新总结道:“过度稀疏的文化关联以及相当封闭的古老传统,势必阻碍了超地域和长时期的南方土著民族政治体的出现,限制了土著族群的政治发育,使土著社会呈现零碎分散的状态。”上节已提到,除西南云贵高原有酋邦级政治体外,其他南方山地尚无高级政治体。东汉时期,武陵蛮中渠帅称为精夫,《后汉书·南蛮传》提到 “募充中五里蛮精夫不叛者四千人”,在充中五里这样一个狭小地域,精夫且分为叛与不叛者,寻文义不叛者还应为复数,可见其政治组织的破碎化。按照斯科特的说法,山地人不仅逃离了平原的国家政治体,还设法杜绝在山中出现同样的建国进程。他们基本属于中等规模政治体中发育程度较低的类型,但比起完全松散无组织的人群,仍多一点被帝国吸纳的可能。因而帝国愿意看到邑长、渠帅的存在,甚至有意扶植他们。无论巴郡南郡蛮还是长沙武陵蛮,都与秦汉帝国建立了纳贡关系,这种纳贡制度区分大人和平民,实际上承认和强化了其内部等级的存在。《后汉书》言长沙武陵蛮“有邑君长,皆赐印绶,冠用獭皮”,传世和出土的印章中也发现诸如“汉归义賨邑侯”、“汉归义蛮邑长”、“汉叟邑长”、“汉叟仟长”、“汉夷邑君”等印,这些印文充分显示了其政治组织内部的帝国影响力。史料中也常看到帝国官府征募“善蛮”来平“叛蛮”,过后赏赐其渠帅金帛或其他财物,可见这种渠帅林立的政治组织,有利于帝国以郡县为单位进行分化和蚕食。

最后,再看地理环境和经济形态的因素。高山险谷是阻碍华夏军事力量进入的屏障,山中可耕地资源缺乏也是阻碍华夏进入的原因之一。然而南方山区有山必有水,溯河流而上往往有较平坦的路径入山,河流沿岸的冲积台地经过开发还易于成为高产的水稻田。后来的史实说明,这些河谷开始大规模种植水稻、粟或麦等谷物的时期,正是华夏势力与蛮人剧烈冲突的时期,其结果是在六朝时这些河谷被逐渐开辟成为郡县。虽然这其中的曲折很多,但经济形态的变化,最终为政治上纳入华夏郡县体系创造了条件。

被华夏网络分割后,南方山区呈现出明显的经济不自足性。北方草原的游牧经济的不自足性,已得到深入讨论,但南方山地的这一特性尚未得到充分重视。

在对现代山地族群做民族志研究时,学者已观察到这些族群与外界经济交换的普遍存在。如芮逸夫和凌纯声描述道:“苗人不知经商,从前汉人携盐、布入苗寨贸易其土货,常有奸商欺骗苗人,时起纠纷,后官府禁止汉人入苗寨贸易,乃指定地点,兴立市场,每五日赶场一次……主要的商品为盐、布、牲畜、谷物等物。”虽然汉苗贸易常起纠纷,以至官府要禁止汉商入苗寨,但苗人仍不得不到市场与汉人贸易,说明盐、布等物苗人舍此一途无从获得。1943年,林耀华在凉山考察夷家(今称彝族)时,也发现“夷人到汉城市镇购买货物,以盐、酒、布匹,以及其他日用品为大宗”。考察团在受到夷人款待之后,要斟酌答以布匹、食盐、剪子、镜子、针线等礼物。这些正是凉山彝人需要从外界获得的。李根蟠和卢勋通过对处于“原始农业阶段”的西南少数族群(主要在滇西南)的研究,发现“这些民族大抵都是以自己的土特产品(天然产品或以之为原料加工的手工业品)换取先进的生产工具(如砍刀、锄头及其原料——铁)和生活必需品(如盐巴、针线、布匹等),这对本民族的生产与生活的正常进行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与外部先进民族的交换弥补了这些民族内部分工与交换的不足,同时也抑制了这些民族内部分工与交换的发展,形成了这些民族整个交换关系中的从属性与依赖性。”利奇在缅甸也观察到,山中实行作物轮种的草地通垭区粮食收成很差,大量种植经济作物,这里的居民更倾向于和河谷村寨建立某种长期的经济和政治依存关系。

《凉山彝家》书影

林耀华:《凉山彝家》,北京:商务印书馆,2023年。云南人民出版社2003与2018年版书名均作《凉山夷家》。

山地民族在现代表现出经济上的从属性和依赖性,在古代他们的处境也与之类似。如上文所述,山地民族最迫切需要从外部获得的,是食盐、铁或铁器以及布匹。其中食盐更是重中之重,恰好在历史上,有关山地居民在食盐上的不自足性的文献也最为充分。如 《南齐书·豫章文献王传》载刘宋末年蛮乱事曰:“时沈攸之责赕,伐荆州界内诸蛮,遂及五溪,禁断鱼盐。群蛮怒,酉溪蛮王田头拟杀攸之使,……蛮部大乱。”这段史料常被学者引用,但其中“禁断鱼盐”一事,却未见有人深究。禁断鱼盐究竟是怎样的一种经济制裁?又为何会引起群蛮之怒?

盐是人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种物资,不仅供给食用,也用作保存其他食物(比如鱼)的防腐剂,所谓“盐者食之急也”。但是盐并非到处都可以生产,大部分地区的盐需要靠贸易获得。湘西武陵山区没有盐源,早期盐源多来自巫山、郁山泉源,后期则多来自于海盐(淮盐)。食盐通过龚酉古道进入酉水,进而深入武陵山区腹地。唐代以前文献记载简略,除沈攸之禁断事件之外,武陵山区食盐的相关事实不详。但参唐代及其以后史实,有助于我们推想汉唐间的情况。唐代西南少数民族除了少数地方产盐以外,大多靠交换得来。唐王朝及其地方官吏常常通过发放或赏赐盐的方式安抚西南少数民族。盐在唐王朝与西南民族的贸易中占有主导地位,且直接影响到民族关系的变化。又,《宋史·蛮夷传一》载北宋五溪蛮人因为得不到盐而扰乱边境,得到盐后甘心输纳粮谷供缘边砦栅,归顺宋廷。而宋廷在笼络蛮酋时也以盐为赏赐物。这些都说明盐在北宋时期五溪蛮人的社会生活甚至政治生活中十分重要。联系上文所引凌纯声和芮逸夫的调查报告,可以说从六朝直到20世纪上半叶湘西山区居民的食盐始终需要与山外交换得到。

历史上食盐的流通方式大致在两种极端之间变换:一种是官产官卖,一种是民间自由生产自由运销,后一种则常为地方豪族所控制。无论哪种,对于非华夏的山地居民来说,盐总是需要从华夏网络中获得。铁器、布匹等情况也类似。武陵山区没有盐矿,即使其他一些山区出产盐矿、铁矿,这些资源也往往被帝国控制,不是山中居民所能据有。《三国志·蜀书·张嶷传》载:“定莋、台登、卑水三县去郡三百余里,旧出盐铁及漆,而夷徼久自固食。嶷率所领夺取,署长吏焉。……遂获盐铁,器用周赡。”该地在帝国势力尚未深入时,盐铁与漆的资源都由夷人掌握,但张嶷到任后,就用武力强行夺取这些资源,由此毁灭了当地夷人的经济基础,从而在政治上控制了他们。张嶷杀死夷豪的做法虽不寻常,但夺取盐铁资源应当是华夏帝国地方政权常常采取的行动。《南齐书·蛮传》载:“宋泰始以来,巴建蛮向宗头反,刺史沈攸之断其盐米,连讨不克。”巴东、建平二郡在巫山巫峡一带,自古即是产盐之区。沈攸之竟然能断其盐米,说明即使在产盐区,盐的产销也处在官府的掌控之中。用盐来对夷人进行经济制裁,不是只有沈攸之一人。孙皓末年,合浦太守的部曲将郭马叛吴,广州牧滕修数讨不克,陶璜建议说,“南岸仰吾盐铁,断勿与市,皆坏为田器。如此二年,可一战而灭也。”滕修采纳此计,果然破敌。再往前追溯,吕后即曾禁南越关市铁器,而南越国以战争的方式表达强烈反对。可见这一策略是华夏帝国所熟悉的,常常用以制敌。

山地人群对平原的经济依赖,不仅在于需要从外界输入盐、铁等物品,而且山地经济本身即有面向市场的趋势。因为农耕地不足,刀耕火种的粗放农业也不需要太多劳动投入,山民为补充生计,常需从事多种营生。较常见的有伐木、织布、渔猎、甚至去山下庸赁为生。唐宋以下,山区开发渐广,则有专事种植经济林木如杉树、茶叶的例子。山民从事这些生产,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交换盐铁。

另一方面,由于山中有丰富的动植物、矿物资源,平原地区的商人也从中看到了机会。《南齐书》曾记“建康民汤天获商行入蛮”。陶侃任武昌太守时,“曾于郡城东立夷市,大收其利。但后来有人建议他分兵镇守长江北岸的邾城时,他说:“邾城隔在江北,内无所倚,外接群夷。夷中利深,晋人贪利,夷不堪命,必引寇虏。”“夷中利深,晋人贪利”,指的就是豪族富商将借机与夷人贸易,进而侵占夷人的物产,甚至掠卖夷人为奴。而“言者不已”,说明这一利益集团政治势力强大。华夷之间的经济联系是相互的,华夏一方也有与山民进行交换的需要。斯科特在研究东南亚高地河谷和山地之间的经济联系时,指出双方互相需要对方的自然资源和人力,相比之下河谷邦国更依赖周围的山地人群。因为山地人群可以同时与几个河谷进行贸易,但河谷邦国可选择的范围要小得多。这种关系模式基本不适用于中国南方,大多数时候,平原处在更大的网络之中,物资流通是畅通的,可以从多元渠道获得需要的物品。对于被分割在其中的山地来说,虽然四顾有不同的州郡县城,但它们都属于同一个网络,奉行同样的法令政策。当沈攸之以都督荆湘雍益梁宁南北秦八州诸军事、镇西将军、荆州刺史的身份专制上游之时,他完全有力量对五溪禁断渔盐。从这个意义上说,山地居民面对的是整个的华夏网络,而不是各自为政的小邦国,因此在两者的依赖关系中,山地一方明显处于弱势。

经济依赖以及在此依赖中的弱势地位,使“未沾王化”的山地人群难以真正封闭自存。他们必须与华夏网络及其背后的帝国进行各种交易、交往,在内部政治形势需要的时候,也会想到从帝国那里获取政治资源。频繁的经贸往来必然造就一个相当规模的双语人群,或许就是史书所称熟蛮的一部分,他们既承担了沟通任务,也成为文化上华夷难分的模糊边缘,使得华夷之间的边界保持开放和流动。

综合以上三个方面分析,可以看到被圈隔在华夏网络之中的南方山地,在政治上无法形成高级政治体,而呈现破碎、分立的局面;在经济上又严重依赖平原上的华夏经济网络,尤其以对盐、铁的需求为急切,因而陷入郡城县城为中心的经济圈中;而华夏需要对他们施压或者作战之时,又能借助畅通的华夏网络而便利地调配兵力和物资。于是,南方山地中的非华夏群体,就化解为以郡县为单位可以处理的地方性问题,这与史书中记载具体事件时皆以郡县名称冠于蛮前是一致的。开拓山区的河谷可耕地,转化山地居民成为官府控制的人口,成为东汉以来南方开发的主要趋势。另一个趋势是不断有著籍的平原华夏人口不堪重负而逃亡入山,成为新的蛮夷,为山地抗拒华夏化增加力量。正因为南方有大量等待开拓的土地,而且广大的山地为逃避战乱或赋役者提供了充足空间,汉代以来北方华夏南迁从未间断,随之华夏在南方占有的土地也不断增加。相比之下,西北和北方华夏的扩张受到多重限制,无法占有更多土地,只能不断诱使或强迫疆域之外的非华夏族群迁徙入塞,以占有更多人口,但陆续迁入的匈奴、乌桓、羌、氐等非华夏族群,完全转化为华夏编民需要漫长时间,在转化完成之前他们的存在进一步增大帝国北方疆域内人口构成的复杂性,稀释着华夏人口的在总人口中的比例。江统在《徙戎论》中所说“关中之人百余万口,率其少多,戎狄居半”,正是此种徙民政策长期积累的结果。北方的徕民与南方的扩地恰好形成联动,从较长时段看,华夏帝国在南北方扩张方式的差异成为“五胡乱华”、晋室南渡,以及南北朝数百年对峙并存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