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粤清风刚刚(18日)消息:
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林小群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林小群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规收受礼金;廉洁底线失守,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林小群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林小群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退休待遇;终止其潮州市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资料显示,林小群,男,1963年3月生,广东潮安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学历大学(暨南大学数学科学专业)。
林小群早年曾在广东省潮州市公路局工作,1991年3月调任潮州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先后担任干事、副科级干事、副主任、主任。
2011年12月,林小群任潮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2012年2月,任潮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3月任局长。2016年5月,任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后任局长。
2016年9月,他任潮州市潮安区委书记。2019年1月,任潮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22年1月,任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今年2月卸任。
南方都市报(nddaily)、N视频报道
综合:南都官微运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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