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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出钱给你家刷墙装电梯,你还不乐意?”这话要是放在五年前,估计能噎死一帮人。

可如今,对老旧小区改造吐槽的声音还真不少。

住建部最新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完成老旧小区改造5.6万个,加装电梯2.5万余部,改造老化管线超5万公里。

这场规模空前的城市更新行动,正以“精准拆弹”之势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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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做过一期老旧小区改造满意度调查显示:

选择“一般”的有31.58%,选择“不满意”的有2.63%,表示“非常不满意”的有15.79%。

也就是说,有将近一半的居民,并不认可改造的效果。

一边是政府砸下真金白银的“民生大礼包”,一边是居民抱怨“越改越糟”,这场面像极了“强塞的礼物”:

你觉得是惊喜,人家觉得是惊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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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改造是好事,本应是“雪中送炭”,为何成了“火上浇油”?

问题就藏在两个关键词里:“谁说了算”和“钱往哪花”。

比如装电梯,低层住户担心采光贬值,高层住户渴望电梯升值;施工方赶工期糊弄了事,居民维权却投诉无门。

不仅改造过程中矛盾不断,住户出行困难,卫生搞的乱七八糟,改造后也并不尽如人意。

刷好的墙皮不到半年就脱落,装的门禁从验收后就再也没有启用过,整理各种线路的配线箱依然空空如也,改造完的水管时不时就裂开跑成河…

更讽刺的是,某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后,原本下大雨才积水的路面,如今一场中雨都要开启“看海模式”。

不少居民怒斥:“这叫惠民?这分明叫添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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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不是简单的“刁民闹事”,而是一场基层治理的“系统性反噬”。

当政策执行只顾“完成任务”,却无视“人”的需求,再好的工程也会变成“火药桶”。
很多情况下,民意并非是与政府对着干,消除此处之间的对抗,需要从三方考虑:
其一:利益分配失衡—“电梯装不装?先问一楼答不答应”
老旧小区改造的本质是利益再分配,而低层住户往往沦为“沉默的牺牲者”。
加装电梯的争议堪称“教科书级矛盾”。

高层住户(多为老年群体)视电梯为刚需,而低层住户(尤其一二楼)不仅用不上,还要承受采光受损、噪音困扰、房价贬值三重打击。

更扎心的是,政策常要求“全体同意”,导致一票否决权成为谈判筹码。

四川成都某小区因一楼两住户反对,全楼加梯计划泡汤,最终四户高层业主将一楼住户诉至法院,经过两轮判决才最终破局。

这种“多数服从少数”的怪象,暴露了政策制定中对弱势群体补偿机制的缺失。

高层住户的利益是保障了,那么低层业主的权益就该被牺牲掉吗?

现实中,不少这样的例子,值得引起相关部门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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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曾引起广泛热议的四川“临街电梯案”,也非常典型。

业主们想申请为老小区加装电梯,却因装电梯位置临街被拒批,无奈通过行政复议推动政策修订,最终以“外观与街道风格一致”为条件获批。

这两起案例其实反映出了一个同样的问题:

“少数人”的需求服从“既定政策”,少数人的不便照顾多数人的利益,这其中的矛盾何解?

有调查显示,加装电梯纠纷中,83%的冲突源于低层住户反对,而消解这种抵抗意识,仅靠诉讼的强制并不妥当,适当引入补偿机制或许更合理一些。。
对此,有专家曾指出:

“政策不能只算经济账,更要算社会账。用‘少数服从多数’强行推进改造,本质上是对私权的践踏。”

针对这一矛盾,不少城市也进行了一些探索性尝试。

比如改革“收费电梯”的新模式:采取按需按次付费、公积金支付、低层免费用、按楼层递增分摊等柔性方案。
如果你是低层住户,你会接受哪种补偿方案?(选项:现金补偿/免物业费/公共设施优先使用权)
其二:基层治理缺位——“业委会形同虚设,施工队反客为主”

居民名义上是“改造主体”,现实中却往往沦为了“围观群众”。
明明是与居民切实相关的事,现实中却是施工队和住建部门唱主角,群众沦为看客。

某小区改造前仅在楼道贴了张通知,两天后就说“已征求完意见”。

《北京日报》曾做过调查,有73.9%的居民都认为,小区业主或小区业委会应该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发挥主体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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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现实却是,超过80%的老旧小区连业委会都没有,即便有,真正能发挥作用的业委会恐怕连三分之一都不到。

当居民想维权时,街道办两手一摊:“我们没执法权,管不了施工队。”
面对这样的困境,真的就没有解决的好办法吗,我看未必。

据新华网报道,昆明金辰街道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独创了“党建引领”模式:
社区带头,小区党员、物委会成员和热心居民组成改造专班先锋队,通过各种途径收集居民意见167条,及时沟通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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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改造出来的小区,居民的满意度和认可指数大增。

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很多地方的改造成了“施工灾难”:工程层层转包,管线挖坏无人管,居民怨声载道。
居民普遍认为,老旧小区改造一定要发挥居民的主体作用。

改不改、怎么改,需要居民民主决定,而不是相关部门坐在办公桌前拍脑袋做决定。

其三:政策刚性过载——“文件卡死人性化,一管就死、一放就乱”

政策制定搞“一刀切”,执行时却要求“绣花功夫”,注定让基层办事人员左右为难。
老旧小区的情况千差万别,但政策常搞“全国统一卷”。

例如某市规定“不得在临街面装电梯”,却无视小区与街道的实际距离,直到行政复议才修改为“外观协调即可”。

另一方面,政策对后续管理甩锅:电梯装完就没人管,年检费、电费、维修费全甩给居民,最终沦为“僵尸电梯”。

这种“只管生不管养”的奇怪逻辑,让越来越多的惠民工程成了“烂尾工程”。
问题多多,我们需要看到的是怎么来破局?

比如付费共享电梯模式,业主前期不交钱,由电梯公司负责安装,后期使用中,居民按实际需要“以次刷卡收费”。

具体有两种操作方法,一种是固定的业主用户,会录入他的个人信息,业主每次进入电梯就扣单次的费用。

还有一种是访客,比如301房来亲戚了,这些人员乘坐电梯的费用就计入到对应的业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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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比如,上海杨浦区针对老旧小区改造专门制定了《杨浦区2024-2028年“美丽家园”住宅修缮专项工作方案》。

方案特色之处在于,并非“一刀切”的照猫画虎,而是采取改造前问需于民、改造中问计于民、改造后问效于民,因地制宜、按需定制“一小区一方案”,真正实现了改造效果的“双向奔赴”。

结尾:改造的不是楼,是人心

老旧小区改造的困境,本质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期中考试”。

当政策制定者学会从“管理者”转向“协调者”,当居民从“被动接受”升级为“共同缔造”,这场“民意对抗”才有望变成“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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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何调和政府民生保障工程与居民意见的问题,有网友支招从三方入手:

1. 强制成立业委会: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暂停改造拨款;

2. 设立矛盾调解基金:从改造预算中划拨5%用于补偿受损群体;

3. 引入第三方监理:居民投票选聘工程监督方,对施工质量“一票否决”。

这些措施是否有用,还有待于现实的验证,无论如何,只要先走出第一步,让民生与民心相结合,老百姓才会真心的去拥挤它。

否则,就不要总是怪老百姓“不识时务、不识好心”了!
你在老旧小区改造中踩过哪些坑?欢迎在评论区“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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