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既维护商户合法权益,又保障工人工资款的发放...”办公室内,办案团队正在商讨解纷方法。2月17日,贵溪市人民法院雷溪人民法庭以优化营商环境和解纷质效最大化为导向,庭后巧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取得良好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被告宋某承包某项目后,为完成建设遂向个体工商户白某购买建材。因按约供货后宋某拖欠部分货款,原告白某提起诉讼。受案后,承办法官从优化营商环境角度出发,在判前释法析理后立即组织双方沟通。经答疑和核算,双方在庭前共同确认所欠货款金额为40余万元。确定案件事实后,承办法官将调处重点集中于货款支付事宜,全力以赴开展调解。

解纷中,经承办法官耐心劝导及说明利害,被告宋某坦陈其已获得一笔工程款,但其中部分款项需用于支付工人工资,无法全部用于兑付货款。严格核实宋某所述属实后,为避免因拖欠工资款引发新问题,办案团队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对该案进行了全盘考量,细致讨论和确定解纷策略。后续调解中,承办法官在晓以情理并征得原告白某同意的前提下,积极引导双方商定货款偿还方案。

在办案团队用心用情的感化和努力下,双方于17日达成庭后调解协议。为严保解纷效果,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被告宋某遵协议将首期货款兑付原告白某,并将工人工资款全额发放到位,该案在双方从焦急到欢颜的暖意结果中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