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平安洞头

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

关于洞头区陈诚集资诈骗案的公告

近期,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办理一起集资诈骗案:2021年4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陈诚以共同投资项目为由,承诺保本高回报,向社会不特定人员进行集资,数额巨大。

为进一步查明案情,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请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人员持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参与集资证明材料向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经侦大队申报。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3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申报地点:

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地址:洞头区北岙街道海润路399号洞头区公安分局307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张警官 0577-63366098;高警官 0577-63366097

三、申报时需出示和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

(二)能证明参与集资的凭证、合同、文件等资料(包括借据、银行转账凭证等)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特此公告。

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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