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介绍

李先生于2018年9月通过某保险公司为其母亲张女士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保额10万元,该保险包含身故、重疾等保障。2024年10月6日,张女士在做饭时不幸热油烫伤,导致全身三度烧伤。10月8日,投保人前往保险公司柜面递交理赔资料申请理赔,理赔人员收集和审核完整资料后,为张女士申请重疾快赔通道,10万理赔金当日到账,缓解了张女士治疗过程中的压力。

案例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例中,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审核完资料后,为张女士申请重疾绿色通道,10万理赔金当日到账,切实履行保险责任,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依法求偿权。

风险提示

一、 简化流程 快速理赔

保险公司在处理理赔业务过程中,对于事实清楚、材料完整的理赔案件,应简化理赔申请手续和流程,畅通理赔服务通道,提高理赔服务质量,保护好客户的依法求偿的权利。

二、 消费者在出险时需及时报案,维护自身依法求偿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