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左云县社会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县拟对左云县高速连接线拓宽改造工程范围内土地组织开展征收工作。现将拟征收土地涉及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的土地涉及左云县云兴镇北六里村、三屯乡后八里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及用途
拟征收土地将作为左云县高速连接线拓宽改造工程用地,土地用途公路用地。
三、拟征地现状
拟征收云兴镇北六里村0.7726公顷(农用地0.7644公顷、建设用地0.0082公顷);三屯乡后八里村0.0487公顷(农用地0.0487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
地上附着物情况以土地现状实际调查为准。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安排
自本公告届满之日起,县人民政府将组织云兴镇、三屯乡、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调查确认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情况,请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和他项权利人相互告知,并主动配合。同时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及突击养殖等,如有违反,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左云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0日
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于2025年1月24日以晋政地(整合)字〔2025〕6号文同意征收大同市左云县小京庄乡酸茨河村、树儿里村、毛官屯村、柴家村1个乡镇4个行政村集体农用地48.8278公顷(其中耕地12.9585公顷)、建设用地10.5858公顷、未利用地0.793公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1条的有关规定将征收土地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用途:
大同鹊山高家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业用地整合利用项目,能源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大同市左云县小京庄乡酸茨河村、树儿里村、毛官屯村、柴家村
三、被征地村地类及面积:
小京庄乡酸茨河村:耕地5.5357公顷、林地3.3203公顷、其他草地1.1293公顷、其他农用地0.8404公顷、建设用地9.1640公顷、未利用地0.7683公顷。
小京庄乡树儿里村:耕地5.9361公顷、林地0.9241公顷、其他草地0.3227公顷、其他农用地0.2906公顷、未利用地0.0247公顷。
小京庄乡毛官屯村:耕地1.0397公顷、林地8.8841公顷、其他草地5.2955公顷、其他农用地0.382公顷、建设用地0.5611公顷。
小京庄乡柴家村:耕地0.447公顷、林地11.5373公顷、其他草地2.8185公顷、其他农用地0.1245公顷、建设用地0.8607公顷。
四、征地补偿综合标准
被征地单位
地类
面积
(公顷)
区片地价
(万元/公顷)
倍数
补偿总金额(万元)
小京庄乡柴家村
旱地
1
林地
1
其他农用地
1
其他草地
1
建设用地
1
小计
小京庄乡毛官屯村
旱地
1
林地
1
其他农用地
1
其他草地
1
建设用地
1
小计
小京庄乡树儿里村
旱地
1
林地
1
其他农用地
1
其他草地
1
未利用地
0.8
小计
小京庄乡酸茨河村
旱地
1
林地
1
其他农用地
1
其他草地
1
建设用地
1
未利用地
0.8
小计
合计
注:本项目使用矿业用地复垦整合利用周转指标,以建设用地报批。
五、农业人员安置途径为:
货币补偿、养老保险补偿。
六、被征地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人、使用权人和地上附着物及房屋等建(构)筑物的所有权人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节假日顺延),持有关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村委会办理登记手续,请相互转告。
七、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八、根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如对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同鹊山高家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业用地整合利用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晋政地(整合)字〔2025〕6号)不服,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山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左云县人民政府
2025年 2月 20日
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于2025年1月24日以晋政地(整合)字〔2025〕7号文同意征收大同市左云县小京庄乡毛官屯村1个乡镇1个行政村集体建设用地18.6550公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1条的有关规定将征收土地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用途: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韩家洼煤业有限公司矿业用地整合利用项目,矿业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大同市左云县小京庄乡毛官屯村。
三、被征地村地类及面积:
小京庄乡毛官屯村:耕地0.6136公顷,林地5.1910公顷,其他农用地0.3557公顷,草地2.8649公顷,建设用地9.6298公顷。
四、征地补偿综合标准
被征地单位
地类
面积(公顷)
区片地价(万元/公顷)
倍数
金额(万元)
毛官屯村
耕地
1
本项目使用矿业用地复垦整合利用周转指标,以建设用地报批
林地
1
其他农用地
1
草地
1
建设用地
1
合计
1
五、农业人员安置途径为:
货币补偿、社保补偿。
六、被征地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人、使用权人和地上附着物及房屋等建(构)筑物的所有权人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节假日顺延),持有关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村委会办理登记手续,请相互转告。
七、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八、根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如对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韩家洼煤业有限公司矿业用地整合利用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晋政地(整合)字〔2025〕7号)不服,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山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2025年2月20日
左云县人民政府
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于2025年1月24日以晋政地(整合)字〔2025〕8号文同意征收大同市左云县小京庄乡东古城村、李石匠村1个乡镇2个行政村集体建设用地18.8126公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1条的有关规定将征收土地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用途: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东古城煤业有限公司矿业用地整合利用项目,矿业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大同市左云县小京庄乡东古城村、李石匠村
三、被征地村地类及面积:
小京庄乡东古城村:耕地0.8848公顷,林地3.3209公顷,其他农用地0.4102公顷,草地0.4600公顷,建设用地11.0780公顷。
小京庄乡李石匠村:建设用地2.6587公顷。
四、征地补偿综合标准
被征地单位
地类
面积(公顷)
区片地价(万元/公顷)
倍数
金额(万元)
东古城村
耕地
1
本项目使用矿业用地复垦整合利用周转指标,以建设用地报批
林地
1
其他农用地
1
草地
1
建设用地
1
李石匠村
建设用地
1
合计
1
五、农业人员安置途径为:
货币补偿、社保补偿。
六、被征地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人、使用权人和地上附着物及房屋等建(构)筑物的所有权人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节假日顺延),持有关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村委会办理登记手续,请相互转告。
七、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八、根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如对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东古城煤业有限公司矿业用地整合利用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晋政地(整合)字〔2025〕8号)不服,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山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2025年2月20日
左云县人民政府
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于2025年1月24日以晋政地(整合)字〔2025〕9号文同意征收大同市左云县小京庄乡羊圈头村1个乡镇1个行政村集体农用地6.0398公顷(其中耕地1.5417公顷)、建设用地14.1472公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1条的有关规定将征收土地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用途:
山西大同李家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业用地整合利用项目,能源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大同市左云县小京庄乡羊圈头村
三、被征地村地类及面积:
小京庄乡羊圈头村:耕地1.5417公顷、林地1.1731公顷、其他草地3.0728公顷、其他农用地0.2522公顷、建设用地14.1472公顷。
四、征地补偿综合标准
被征地单位
地类
面积
(公顷)
区片地价
(万元/公顷)
倍数
补偿总金额(万元)
小京庄乡羊圈头村
旱地
1
本项目使用矿业用地复垦整合利用周转指标,以建设用地报批。
林地
1
其他草地
1
其他农用地
1
建设用地
1
小计
合计
五、农业人员安置途径为:
货币补偿、养老保险补偿。
六、被征地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人、使用权人和地上附着物及房屋等建(构)筑物的所有权人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节假日顺延),持有关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村委会办理登记手续,请相互转告。
七、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八、根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如对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山西大同李家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业用地整合利用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晋政地(整合)字〔2025〕9号)不服,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山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特此公告
2025年2月20日
左云县人民政府
来源:左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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