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贾汪区网络文化协会会长单位

近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徐07环罚〔2025〕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徐州金伦纸业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和在线监测设备管理制度等违法行为罚款36.4万!

违法行为类型及主要违法事实:徐州金伦纸业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和在线监测设备管理制度。2024年11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到该单位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行为:1、该单位正在生产,污水处理站第一级爆气池未建设接入氧化装置,氧化池内未有填料,现场有1台新压滤机在污水处理厂北侧道路上存放,未进行安装,污水处理站接触氧化池、水解酸化池、污泥浓缩池、污泥压滤车间均未按照环评要求通过加盖密闭处理,未安装臭气处理设施,且排放污水至徐州市建平污水处理厂,该单位未按环评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擅自投入生产;2、该单位在线监测站房安装了总磷、总氮、COD、PH值检测仪器,电源均在关闭状态,采样泵未连接电源,未进行联网,现场负责人接通电源后查不到历史数据,流量计显示为0,该单位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未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处罚内容: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针对该单位未按环评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擅自投入生产的行为,处罚人民币叁拾肆万肆仟(¥344000元整);

3、针对该单位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未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未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行为,处罚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整)

4、依法合计处罚款人民币叁拾陆万肆仟元整(¥364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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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

刘建业律师 17712010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