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最大的城市更新项目大动作终于来了!
刚刚,海口市琼山区政府重磅发布:《海口市琼山区滨江新城三期(冯村、南渡村)城市更新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规划显示,滨江新城三期城市更新规划范围约497.32公顷(约7460亩),其中居住类用地219.04公顷: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面积117.3公顷(约1759.5亩)。
是目前海口数十个已经开工和储备的城更项目中,面积最大的一个!
而此次涉及拆迁安置补偿的冯村、南渡村作为首开区,共涉及更新范围1178.36亩、征地面积907.5亩、房屋16.28万平方米,约500户,1350人。
首开区涉及的拆迁体量也堪称巨量!
这意味着,海口市滨江三期城市更新首开区,冯村、南渡村区域约500户居民,终于迎来了期待已久的“泼天富贵”!
小易通览了全篇文件,发现在大家最关心的拆迁补偿方面,与去年重磅城更丁村、迈瀛等片区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相比,有了重大的突破!
接下来,小易带大家重点看看这部分内容:
文中第九条:选择货币补偿的,对于应安置面积部分,评估价(含房屋、土地、装修)不足10000元/平方米的,以补助的方式补足至10000元/平方米,评估价超过10000元/平方米的,按评估价予以补偿。
拆迁安置补偿的基本标准,与丁村、迈瀛等城市更新补偿方案相同,但接下来的补偿面积方面,有了重大突破!
在第二十条第一款,关于补偿的个人住宅类房屋及房屋部分安置面积相关规定提到:
(一)有合法权属证书的房屋,应安置面积为证书记载的房屋面积。
(二)无合法权属证书的房屋:
1.有合法批建手续的房屋,应安置面积为房屋实测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批建面积)。
2.因历史原因无合法批建手续,但未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个人房屋,应安置面积按以下原则确定:
(1)被征收人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户认定,每户应安置面积不超过现状房屋建筑面积且最大不超过400平方米,超过400平方米部分按照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率和房屋装修情况予以货币补偿。
(2)被征收人为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按栋认定,每栋应安置面积不超过现状房屋建筑面积且最大不超过400平方米,超过400平方米部分按照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率和房屋装修情况予以货币补偿。
同一栋房屋的被征收人只能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其中一种。
在这一条的内容中,信息量巨大!
一、对于有合法权属证书的房屋,按照证书记载的房屋面积计算。
二、对于无合法权属的房屋,则划分了两种情况:
1.有合法批建手续的房屋,应安置面积为房屋实测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批建面积)。
2..因历史原因无合法批建手续,但未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个人房屋:无论被征收人是否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每栋安置面积不超过现状建筑面积且最大不超过400平米,超过部分按照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率和房屋装修情况予以货币补偿。
这一规定,超越了海口之前城市更新拆迁安置补偿的标准,对于符合以上规定的村民来说,意味着可以获得更多的补偿!
其他方面的要点,小易也为大家一一作了梳理,具体如下:
1、征收范围:本项目征收范围为东至粤泰福嘉花园,南至新大洲大道,西至响水河,北至滨江路,最终以市政府批准的项目红线范围为准。
2、采用货币、实物、货币与实物结合三种补偿方式 ;
3、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非成员:自行选择补偿方案;
4、征收宅基地每户补偿面积不超过175平米;
5、其他征收集体建设用地按容积率0.3评估赔偿,征收补偿款可等价值购买经营性物业;
6、货币补偿标准:应安置面积按10000元/㎡,评估价超过该标准的按评估价;
7、本村被征收人每户安置面积不超过400平;非本村被征收人按栋认定,每栋不超过400平;超出部分按照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率和房屋装修情况予以货币补偿。
8、回迁安置房面积≤应安置面积的,超过应安置面积10㎡(含)以内,按10000元/㎡;超过10㎡以上至20㎡(含)的,按12000元/㎡;超过20㎡以上至30㎡(含)的;按15000元/㎡结算。选取多套回迁商品房的,合计面积不得超过应安置面积30平方米(含30平方米),且按合计面积的超出部分结算。
9、过渡安置费用:25元/㎡/月,一次性发放24个月,每户不低于1000元/月
10、搬迁补助:22元/㎡(含两次搬迁),每户不低于1800元;
11、对营业铺面、非住宅类房屋等用房补偿、补助做出规定;
12、规定按时签约相应奖励;
13、涉及村集体留用地的,按实际面积,每亩置换300㎡经营性物业。
14、明确对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的认定标准。
以下为全文内容: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