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春镇共民村村民、牡丹江市西安区宏远机械厂法人袁文满,实名反映称:自己合法经营的企业在2013年当地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遭遇违规征收、强制拆除,项目开发方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公司)在未取得案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违规提起诉讼推动强制拆除,导致企业倒闭,自己损失惨重,十余年奔走主张合法权益,相关合理、合法诉求始终未获解决。
合法企业突遇强制拆除,征收程序违法,违背先补偿、后搬迁原则
据袁文满讲述,其创办的牡丹江市西安区宏远机械厂于2006年4月依法注册成立,企业手续齐全,经营合法,主营石油工具、配件加工生产,是他全家唯一的经济来源与生活保障。2013年6月牡丹江市启动西部棚户区改造(万达项目),宏远机械厂及名下温室、生产经营用房等合法不动产,被纳入该项目征收范围。
原本合法征收应遵循法定程序,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可让袁文满万万没想到的是,此次征收从一开始就违背法律规定,导致企业生产经营被迫终止。
2013年6月9日,牡丹江市西安区相关行政部门在未完整发布征收公告,公示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未与袁文满签订任何合法补偿协议,更未落实一分钱合理补偿的情况下,全然不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先补偿、后搬迁”的法定原则,直接通过法院作出裁定要求袁文满退出土地,随后便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宏远机械厂的厂房、办公用房及附属设施进行强制拆除,相关部门的行为严重违反行政强制法定程序,已构成行政违法。
此次强制拆除来得猝不及防,企业生产经营瞬间中断,现场大量生产设备、原材料、加工产品、生活物品被损毁、丢失,经营多年的合法企业,就此彻底倒闭,袁文满也因此失去了全部生活依靠。
未获土地使用权就起诉?万达公司被指违规诉讼,涉嫌虚假诉讼
事件中最令人质疑的是,作为项目开发方的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法人王健林,被指在无任何土地权属的情况下,违规发起诉讼,申请法院先予执行后又主动撤诉,涉嫌借助司法手段推动强制拆除。
公开信息显示,2013年6月9日,牡丹江市发布了关于征收温春镇共民村集体土地的通告,通告中明确指出:“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人,使用权人应当自2013年6月13日起至2013年7月13日止,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到当地村委会办公室办理土地补偿登记”。然而案涉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工作,直到2014年2月才正式启动,万达公司在2014年3月27日才与牡丹江市国土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正式成为地块竞得人,此时才具备相关土地使用权利。可早在2013年6月18日土地征收程序刚刚启动,万达公司尚未参与任何出让流程,无任何土地权属使用证明的情况下,该公司就以原告身份将牡丹江市国土资源局列为被告,袁文满列为第三人,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责令交出土地,强制袁文满搬离,同时还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以“保障项目建设”为由,变相推动对袁文满企业的强制拆除。
袁文满及法律相关人士认为,万达公司此举明显违反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和第九条明确,只有依法登记的土地使用权人才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万达公司在无土地权属证明时起诉,本质上是主张无合法来源的权益。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原告必须是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主体。2013年6月16日万达公司未拿地,和涉案土地没任何利害关系,不符合起诉条件。另外,这种提前介入征收的行为还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该条款明确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万达公司作为商业主体直接通过诉讼推动拆迁,已经违反了征收补偿的主体限定和程序要求。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就主张土地交付权利,完全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诉讼主体资格不适格。
在征收未完成,补偿未落实的阶段提起诉讼,实则是与相关部门不当配合,利用司法程序规避违法强制拆除的责任,涉嫌虚假诉讼,其所为“避免国家利益损失”的理由,不过是为了加快自身商业项目开发,属于滥用诉讼权利。
万达公司捏造事实、虚构争议,目的是借助法院强制力实现对袁文满财产的控制与侵占,并非为解决实质行政争议;隐瞒无土地使用权的关键事实,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法院基于其虚假陈述和不实材料作出先予执行裁定并实施执行,给袁文满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先予执行完毕,后又立即撤回起诉,规避法律风险,逃避责任,严重妨碍正常司法秩序。从而导致了袁文满的损失无法在司法诉讼中审理,无法获得司法救济。
补偿标准显失公平,征收环节乱象重生
除了违法强制拆除和违规诉讼,此次征收过程中的补偿标准与资金管理,更是存在诸多不合理、不合法之处,让袁文满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受损。
相关征收单位恶意压低补偿金额,将袁文满272.2平方米的正规生产经营厂房,按照“看护房”标准核算1000元/每平方米补偿。该地块后续开发成万达华府商业住宅后,商品房均价达6000元/每平方米,门市房更是高达16000/每平方米,补偿标准与市场价格相差悬殊,完全违背公平补偿原则。该补偿结果未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规定,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同时其763.8/平方米的温室,也未按照“同村、同地、同价”的标准补偿,补偿金额远低于实际价值。
更让人不解的是,征收过程中还存在虚构补偿对象的情况,将当地村委会主任的1020平方米违建房,竟被违规纳入袁文满补偿范围获得巨额补偿,挤占了本就有限的征收补偿资源,导致袁文满合理补偿诉求难以实现。此外,西安区人民政府还未按照规定,对征收补偿费用实行专款专用、独立账户管理,将补偿款转存至已撤销的原牡丹江市郊区沿江乡政府资金账户,涉嫌未按规定管理征收补偿资金,存在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
十余年维权屡遭推诿,企业主生活陷入绝境
企业被强拆至今,已经过去十余年,涉案土地早已建成高档住宅、商铺和写字楼,项目方赚的盆满钵满,而袁文满却踏上了漫长又艰难的维权路。
十余年间,他先后多次向牡丹江市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提交行政赔偿、征收补偿申请,要求按照市场价格和实际损失,赔偿厂房、温室、停产停业、物品损毁等各项损失共计801万余元(此前相关部门曾确认损失为706万余元)。2023年7月,西安区住建局曾受理区信访诉求,承诺限期办结,可最终却不了了之。2023年12月8日西安区政府联席会议再次将袁文满“赔偿申请书”交办至区住建局具体承办,最后以答复意见扯皮,拒不办理。2025年2月,袁文满再次提交补偿申请,该局却以"征收主体非本单位”为由相互推诿,仅认可此前支付的少量补偿款,对其合理诉求未予依法受理和处理。
如今,袁文满因企业倒闭彻底失去经济来源,巨额经济损失没有得到任何合理赔偿,生活陷入严重困境,而当年相关部门的违法征收,强制拆除行为,以及万达公司的违规诉讼行为,至今没有被依法调查追责,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至今未得到依法纠正和处理,袁文满的合法权益始终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合法企业理应受到法律保护,违法征收、虚假诉讼绝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袁文满表示,希望上级相关部门能够重视此事,依法调查此次征收过程中的所有违法、违规行为,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于“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按照行政赔偿规定,足额赔偿全部损失,还自己一个公道,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
对于此事的后续进展,我们也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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