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女儿攒大学学费,谢先生这10年过得可太不容易,结果到取钱的时候,直接傻眼了。

这事得从10年前说起:

2016年2月10日,谢先生在西安长安区,为8岁的女儿买了份“东方红·状元红”保险。谢先生原本不信保险,是亲戚的朋友上门推销,说这保险就是给孩子上学的保障。

保险员何先生拍着胸脯保证,这保险专门为孩子设计,一年交一万,交满10年,等孩子18岁上大学,就能连本带收益一块儿取出来。

谢先生在饭店当厨师,一个月挣5000多,平时也存不住啥钱。保险员又说太平洋人寿保险是大公司,不会坑人。谢先生一想,给女儿未来上学存点钱也挺好,当天就交了1万。

保险员说回去打印合同,过了几天才把合同拿给谢先生。因为是熟人,保险员让在哪签字,谢先生就照做了,也没细看合同。

从那以后,每年2月,谢先生都雷打不动往保险账户存1万。他心里想着,这可不是普通的钱,是给女儿上学的希望。就这么坚持了10年,谢先生总共存了10万。

眼瞅着女儿今年上高三,再过几个月就高考,马上要用钱了。谢先生就给太平洋人寿保险客服打电话,问问取钱需要啥手续。结果客服说钱取不了,谢先生当时就懵了,“不是说得好好的,咋就取不了了呢?”

2月20日前后,谢先生又打了好几次客服电话,得到的答复让他气得不行。原来,女儿上大学的四年,每年只能取2000多,剩下的本金得等女儿满60岁才能取,平时每年也就取几百块收益。

谢先生没办法,只能向华商报大风新闻反映。2月24日,记者在滦镇街道见到了谢先生。谢先生拿出保险合同和10年的存钱凭证,一脸无奈,“我正需要钱的时候,要是早知道钱得等娃老了才能取,我绝对不会买这保险。”

当天,记者和谢先生一起去了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滦镇营业点。工作人员说,不知道当时保险员咋介绍的,合同里写得明明白白,存够10年10万,以后不用再存,过去10年产生的2万多收益和祝福金能取出来。

女儿上大学每年能取2000多,本金得等60岁。每年还有800左右的收益也能取。工作人员还说,每份保险都是按当事人要求设定,合同签完有10天犹豫期能反悔,后期也有电话回访。可谢先生不乐意了,以前一年存1万,现在一年才取800,他存钱是为了现在用,不是42年后。

要是现在非要取钱,就得终止合同,也就是退保,算下来本金加收益只能取6万多。谢先生一直说当时业务员承诺能取,可工作人员说,得拿出证据才行。谢先生早没了业务员电话,微信电话打了也没人接。

谢先生觉得自己被保险公司业务员骗了,“说是按投保人需求订合同,为啥不按我的要求来,明知道我要用钱,现在变成60岁以后才给取,这不是坑人嘛!”就像我们去买东西,商家说这个东西怎么怎么好,结果拿到手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谢先生买保险也是一样,被业务员忽悠了。
律师说了,保险员可能涉嫌销售误导,违反了《保险法》。要是真像谢先生说的那样,保险员隐瞒关键条款,虚构收益承诺,利用熟人关系让谢先生放松警惕,这就不对了。投保人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损失,保险员和保险公司也可能面临罚款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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