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民事诉讼最重要的因素就是搜集并按时提交证据。但是,若因国家规定,当事人无法自行收集证据时,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书面司法调查申请,申请法院依职权进行调查。
当法官不依法调取证据时,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应对:
一、向上级法院申诉
具体做法: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申诉,清晰地阐述下级法院未依法调取证据的具体情况,以及为何需要上级法院进行监督和干预,同时提供相关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以增强申诉的说服力。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二、向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
具体做法: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准确地向检察院说明法官的行为表现、未依法调取证据的行为及其对当事人权益的损害,并配合检察院的调查工作,提供一切可能有助于查明事实的证据和材料。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中明确规定了检察院对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职责和程序。检察院会依法对法官的行为进行审查,若发现违法情形,会督促其依法行事。
三、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及保留证据
具体做法:当事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法院提交申请调取证据的理由和依据,明确告知法官其行为可能导致的后果,以促使法官重新审视自己的行为并采取合法行动。同时,在整个过程中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和材料,这些证据将成为支持当事人主张的有力依据。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四、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当事人还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策略指导。
综上所述,当法官不依法调取证据时,当事人有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些途径旨在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