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某在某公司工作10个月后辞职,他以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公司支付第二倍工资。公司拿出一份书面劳动合同,落款处有刻着韩某名字的私章。韩某称自己没有私章,公司坚称是韩某所盖。
你认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公司拿出有韩某私章的劳动合同,已完成举证责任,无需再证明私章有效性
B. 因为我国法律对自然人私章无登记备案要求,所以该私章默认有效,公司无需举证
C. 公司若无法举证证明私章为韩某所有且盖章行为系韩某所为或其委托他人所为,应承担不利后果
本次案例答案是【C】
我国法律对自然人私章无登记备案要求,私章对外不具公示效力。在韩某否认私章为其所有及盖章行为非其所为时,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公司应举证证明私章的有效性,若无法举证则承担不利后果,即被认定未签订劳动合同,需支付第二倍工资。A选项公司未完成举证责任;B选项私章不默认有效,公司需举证;D选项应由公司举证,而非韩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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