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望花区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坚决扛起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职责,主动与区妇联积极协调联动,妥善调解了一起困扰当事人多年的抚养纠纷。

▲刘晓盼法官(左)、区妇联闫堃主席(中)接待当事人

张某育有一非婚生智力障碍女儿,因生活困难,希望向孩子生父耀某主张抚养费。由于张某缺乏相关法律知识,问题长期未能得到解决。家事法庭副庭长法官刘晓盼、员额法官于波多次约见孩子母亲,耐心地向其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规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阐明了诉讼程序及相关的证据规则,并在释法析理的过程中建议其以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经与区妇联多次协调联动,终于联系到孩子生父耀某,并向其阐明法律责任及道德义务。最终,经过法官和妇联的共同努力,孩子生父认识到自身责任,并与孩子母亲张某达成协议,自愿按月支付抚养费,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刘晓盼法官在审理家事案件

刘晓盼法官表示,妇女儿童作为社会的一员,享有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损害和歧视。下一步,家事法庭将进一步加强对妇女儿童权益的关注与保护,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爱与法律的呵护下健康成长,让每一份母爱都能得到应有的尊重与回应。

来源:望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