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披露了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的处罚决定。据悉,该分行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管理规定、征信管理规定以及反洗钱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给予警告,并处以133.5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同时,对于此次违规行为中负有直接责任的苏某(时任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行长助理),因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被处以7万元人民币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