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安徽省合肥市一名男子,因长期不满楼上邻居产生噪音问题,趁其遛狗之际,从家中窗户先后抛下玻璃瓶和陶瓷碗,险些造成伤害,邻居及时报警,男子被抓获。目前,该案已被移送至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高空抛物、坠物行为

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危险系数极高

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相关案例

案例一

2024年9月10日,江西省赣州市,郭某在家中打扫卫生时,发现餐桌上喝完的奶茶杯没扔,为图省事,将内含部分饮料的奶茶杯,从近50米高的18楼阳台抛下,造成一名过路行人脑震荡和颈部挫伤,郭某被警方依法刑拘。

案例二

2022年5月10日,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一女子被一碗从天而降的麻辣烫当场砸晕,几分钟后才清醒过来,而这碗吃剩的麻辣烫是一男子从30楼扔下。肇事男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安全提示

据专业实验测算

一枚重30克的鸡蛋

从18楼抛下能砸破人的头骨

而从25楼抛下

冲击力足以致人死亡

高空抛物是违法犯罪

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一起来看看

高空抛物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十一) 》正式施行,高空抛物罪作为刑事犯罪正式入刑。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1)多次实施的;(2)经劝阻仍继续实施的;(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又实施的;(4)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的;(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守护大家“头顶上的安全”

不仅需要加强高空抛物管理

还需大家共同强化

安全法律意识

认识到高空抛物的危害

尽到自己的义务

高空抛物、坠物如此危险

我们该如何防范?

深圳应急提醒您:

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掌握安全技能,加强安全防范

end

▌来源: 应急管理部宣教中心、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广东应急管理、广东政法、广州消防

▌编辑:深圳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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