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如鑫淼

最高法近日发布:第二批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释放出:加大力度打击婚骗行为,坚决否定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强烈信号。

其中有两起典型案例在网上引发了不少关注:

第一孙某4年内3次闪婚每次都以高额彩礼为筹码,婚后却拒绝共同生活。法院判令孙某要返还全部彩礼8.6万元;

第二个典型案例。李某以恋爱为幌子,多次向男方索要生活费等12万多元。甚至李某明确表示要先给钱才能给你领证 。最终法院判令李某应返还所取的钱财,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去年2月,实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一方,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另一方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

在一些地方,尤其是农村地区骗婚让很多家庭叫苦不迭。2023年的时候根据《半月谈》杂志的报道,一些地区的未婚男青年在省外相亲被骗高额彩礼的案件是屡屡发生。

这究其原因跟当地高额彩礼等畸形婚恋观是密不可分的。为此,中中央1号文件连续7年都部署了治理高额彩礼强婚风成熟久久为功。

今年,更是首次提出打击婚托婚骗,规范农村婚恋市场纳入农村高额彩礼问题综合治理。但是在处理具体案件的时候要精准把握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认定标准,其实还是有一定的困难。

最高法这次也指出在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都领证了,这个时候判断一方是否是以彩礼为名,索要财物是需要考量双方的共同生活等情况。

但是由于婚后共同的生活状态往往具有私密性,当事人产生矛盾之后呢往往还各执一词,这对当事人的举证标准和人民法院的认证能力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像刚才提的第一起典型案例那个孙某的离婚纠纷案中, 双方就对是否共同居住感情状况等等有很大的争议。尽管双方从办理结婚登记到提起离婚诉讼还不到一年时间,但人民法院无法仅仅依据这个事实就认定孙某有不法的目的。

最终,法院通过调查孙某涉及的另外两起离婚案,发现这个孙某不仅在较短时间内多次闪婚。而且都接收了高额的彩礼,婚姻存续时间都特别短,在历次离婚诉讼中男方对于婚后双方没有夫妻之实。

孙某回娘家居住这种共同生活状态的描述基本都一样。 换句话说这个孙某啊骗财骗彩礼这个套路都一样。领了证之后就不共同生活,然后就回娘家。

这几起4年3次闪婚案都是这样。最终法院依据这些事实认定孙某是借婚姻来索取财物。这骗婚的行为隐蔽性可见一斑。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2023年11月发布的民事再审查建议典型案例中也有一起类似的案件。

2021年安徽省灵璧县人民检察院在对当地法院办理的执行案件进行监督的时候,通过大数据排查发现4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都是一个人。都是李某经过调查分别以相亲为名跟4人相处,不仅收了彩礼还谎称自己或家人生病或编造其它理由,向这4个人借过大额钱财。

而实际上李某先后结过两次婚。第二次婚姻的登记时间是2016年1月份,截至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时,她当时第二次婚姻关系还处于存续状态。令人唏嘘的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又新发现了2名被害人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并返还给受害人。

不难看出,对于隐蔽在色彩里纠纷背后的骗婚行为,单单靠被害人自身往往是很难取证维权的。所以这次发布的典型案例给司法机关提了个醒,要协同发力治理骗婚行为。

利用司法大数据手段精准排查,涉彩礼纠纷尤其是那种多次闪婚闪离的可疑分子、对于其中以结婚为幌子,要挟哄骗钱财的不仅要返还相应的钱财,更要对涉嫌诈骗、伪造证件这些相关犯罪的行为,深挖严查加以打击。

从根源上更可以通过《司法解释》典型案例警示等这些形式,以司法来助推移风易俗减少婚托婚骗们借婚谋财这种“冲动”。

(作者:剧柏含 系国家二级作家 高级书画师 高级政工师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