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远市商务局发布

《清远市2025年汽车

以旧换新补贴问答手册》

提到2025年汽车置换补贴政策的

实施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起

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

实际结束时间以后续通知为准

置换补贴政策的补贴标准分为四档

  • 第一档:购车价格为4万元(含)至7万元(不含)的,购买燃油车补贴4000元/辆,新能源车补贴5000元/辆;

  • 第二档:购车价格为7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购买燃油车补贴8000元/辆,新能源车补贴9000元/辆;

  • 第三档:购车价格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购买燃油车补贴12000元/辆,新能源车补贴13000元/辆;

  • 第四档:购车价格为25万元(含)以上的,购买燃油车补贴13000元/辆,新能源车补贴15000元/辆。

新购车辆价格以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补贴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如何申请?

市民可通过云闪付、微信“粤焕新”小程序在线申请补贴。

申请补贴应提供:

  • 有效身份证件;

  • 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 新购车辆的《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

  • 转让车辆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 转让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

  • 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须为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发行的银联借记卡且为I类账户。

补贴对象为个人消费者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在政策实施期间,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的旧车并在清远市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个人消费者所转让车辆需在2025年1月8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并在2025年政策实施期间发生所有权转移。

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对在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并在2025年2月28日(含当日)前全部取得上述材料的申请人,纳入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范围。

补贴标准按照2025年政策要求执行,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补贴条件仍按2024年政策要求执行。

新购车辆需要注意

在具体要求方面,《手册》提到,新购车辆需要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同时,购买日期需在2025年政策实施期间,以参与活动汽车经销企业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另外,注册登记日期需在2025年政策实施期间,以《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上牌地不限。新购车辆为乘用车,对使用性质不作要求。

而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办理车辆过户登记、机动车注册登记均需提供机动车来历凭证。取得相关票据是办理机动车登记的前置条件。因此,申请人所提交《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票日期不晚于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载明的转让车辆所有权转移日期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不晚于新购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中的登记日期

《手册》还对汽车置换更新的其他事项和汽车报废更新相关内容作出解答。

清远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个人消费者如对材料提交流程及资格核销有疑问可在“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咨询在线客服;或联系银联商务客服热线95534、0763-3851001咨询处理。如对相关政策有疑问可咨询清远市商务主管部门。

清远发布编辑部

来源:南方+、清远市商务局、清远头条

编辑:何雁舒

校对:王喜闯‍‍

二审:邓薇‍‍

三审:钟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