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离婚要求家务劳动补偿5万,女法官助理:家务劳动不是无价值的
大家都知道,如今大部分家庭是男方出去赚钱养家,而女方就在家做家务,当家庭主妇。而夫妻双方财产是共同的,离婚之后是需要平分的。但女士们可能不知道,你如果是在家做了家务的话,是可以找对方索要家务劳动补偿的,这一点法院也是认可和支持的。而且在电视剧当中,也有过这样的一幕。
这不3月13日,媒体们就报道了这件事情。看完之后,大家才知道了原来家庭劳动是有价值的,是可以找对方赔钱的。
事情是这样的,河南的胡女士因为感情问题,于是就去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要求和丈夫王先生解除婚姻关系。这离婚的时候,那自然财产得进行分割才是。对此,胡女士就表示这些年她做了不少的家务活,所以要求王先生支付她家务劳动补偿金五万元。对于这笔钱,王先生自然是不认可的。毕竟要说家务活,他不也是做了一些。而且哪里有这种规定,说做家务活还要给钱的。要这样说的话,那你花我的钱也得全部还回来才是。
不过对于这件事情,法院那边却表示认可,并且告诉王先生确实是有这个规定。女法官助理就告诉我们:“家务劳动它是无形的,但并不是无价值的,也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
法官助理的意思就是家务劳动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如果仅仅只是一方承担的话,那另外一方就得给相应的补偿才是,因为这家务劳动不是无价值的。这不在法院的劝解之下,王先生也认可了这家务劳动补偿。最终,王先生同意一次性支付女方25万的经济赔偿金,这段婚姻就此结束。
可以说这件事情也是给大家普法了,这个家庭劳务应该是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所以那些不爱做家务的人,以后可得帮着多做点家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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