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要介绍的是一则胶东史料,这则史料与晚清时期德国人在胶东半岛的活动有关,具体刊登于1910年6月28日(宣统二年五月二十二)的《新闻报》上。(注:《新闻报》1893年创办于上海。)
这则报道的篇幅极短,仅有标题而未详细展开,算上电讯日期也只有二十几个字。其原文为:
“北京电(五月廿一日发) 德使要求开宁海州桂山金矿,外部婉拒。”
以上内容虽然简短,但包含的信息点却不少。最显而易见的,就是当时的德国视山东为自己的势力范围,垂涎矿产、攫取权益之心溢于言表。
其次,就是宁海州桂山有金矿这个地理信息。所谓“宁海州桂山”,即现烟台市莱山区的桂山(莱山区旧时为老牟平县,即清代宁海州辖区)。该山(海拔263米)自古就被视为牟平(宁海州)的名山之一,旧时当地民间有“东卢西桂,南蛟北崔”四大名山之说。桂山不仅风景宜人,且矿藏丰富。关于此山产金这一点,在民国版《牟平县志》就有明确记载,称:“本县桂山、茅山,中外公认为产金区域。”清末之际,德国人了解到这一信息(不排除提前做过详细勘探),因此心生垂涎。
再次,就是清廷外务部(文中简称外部,前身为总理衙门)采取“婉拒”态度的原因。根据1898年清廷与德国签订的《胶澳租借条约》,后者的确有权在山东省内筑路采矿,但开矿权限于胶济等铁路沿线。而宁海州地处胶东半岛东部,并非条约规定范围内。因此,向来畏惧洋人的清廷,也有充分的理由进行婉拒。然而从“婉拒”一词不难看出,弱国无外交,即便是拒绝对方无理要求,清廷在态度上亦做不到理直气壮。此情此景,令人慨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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