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辛集市人民法院新城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本案中,被告从原告处购买货物后一直未给付货款,后经原告催促还款,被告仅给付部分货款,剩余款项一直拖欠至今,故原告诉至辛集法院。
为高效化解纠纷,宿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情,发现双方虽情绪对立,但均有调解意愿。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晰、标的额较小,若判决可能会激化矛盾,宿法官决定对该案采取“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协商”的方式展开调解工作。
宿法官分别约谈原被告,耐心倾听双方陈述,发现争议焦点在于被告系因资金周转困难无法一次性还清所欠货款。针对矛盾焦点,宿法官结合《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向双方阐明履行买卖合同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从情理出发对当事人进行劝导,通过反复沟通,双方态度逐渐缓和。最终原告同意被告以分期付款的方式给付货款,双方通过线上方式签署调解协议。
宿法官秉持司法为民理念,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冲突。
基层纠纷往往“小案件”连着“大民生”。下一步,辛集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源头预防纠纷、多元化解纠纷、实质解决纠纷的基层治理新实践,将为人民司法的工作做深做实,切实回应群众诉求,守护民生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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