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

哪些人适用?如何申请?

跟着小嘉,一起了解

1 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是什么?

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是指对具有照护需求且符合规定条件的老人,按照全市统一的评估标准,依申请对其失能程度、疾病状况、照护情况等进行评估,确定评估等级。评估等级作为申请人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养老服务补贴等政策的前提和依据。评估等级二至六级且在评估有效期内的参保人员,可以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2 适用对象有哪些?本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

(一)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二)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未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人员。

3 如何申请初次评估?初次评估指评估对象首次申请评估,流程如下:

评估对象可由其本人(或其监护人、代理人,以下统称“申请人”)通过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分中心(以下简称“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就近办理,填写书面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社保卡(医保卡)或其他有效材料。

1.定点评估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信息后完成现场评估调查、录入评估调查记录、集体评审等评估工作。

2.现场评估人员不得少于2人,其中B类评估员不少于1名。

3.录入评估调查记录并使用评估计分软件计分评级后,定点评估机构应组织3人及以上评估小组(其中至少2名B类评估员)进行集体评审。

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应在收到告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评估结论。评估结论的有效期最长为2年。

4 如何申请复核评估?评估对象对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在收到评估结论告知书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可向其原申请评估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提出复核申请。评估对象对复核评估结论仍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复核评估结论告知书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通过原受理渠道提出终核申请。

申请复核评估的,评估期间继续享受原长护险待遇。复核评估结果生效后,按复核评估结论享受长护险待遇。

5 如何申请状态评估?

评估对象因下列情况导致失能状态发生变化、与评估结论不匹配,评估结论出具满6个月的,可在评估结论有效期内申请状态评估:1.半年内发生急诊留观或住院等情况的;2.确有特殊情况需申请状态评估,由区医保部门会同区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或评估对象所在街镇共同确认的。状态评估流程参照初次评估,评估期间继续享受原长护险待遇。状态评估结论生效后,原评估结论自动失效。

6 如何申请期末评估?

评估结论的有效期最长为2年。评估对象在评估结论有效期届满前的60日内,向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提出期末评估的申请,流程参照初次评估。评估对象在原评估结论有效期内申请期末评估的,继续享受原长护险待遇。期末评估结论生效后,原评估结论自动失效。

7 评估费用是多少?

收费标准为每次200元。因申请长护险待遇发生的初次评估、期末评估和状态评估费用,由长护险基金支付80%,其余部分由个人自负。由相关管理部门组织安排状态评估的,个人自负部分评估费用可免于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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