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翻墙而入的 "意外":装修房成 "索赔战场"

2024 年 6 月,苏州吴江某别墅区上演荒诞一幕:纪某酒后来到正在装修的张先生别墅,见院门未锁竟翻墙而入。踩着一楼阳光房的脚手架时,因施工未完全封闭,一脚踩空摔进 3 米深地下室,致腰椎骨折、脾脏破裂。住院 17 天花费 12 万后,他将房主和物业告上法庭,索赔 16 万元。
"新房还没住人,就被陌生人当成游乐场!" 房主张先生出示的监控显示,纪某翻越 2 米高的铁艺围栏,避开 "施工重地 禁止入内" 的警示牌,甚至绕过了物业巡逻岗。更关键的是,事发时阳光房已用彩钢板围挡,仅留工人通道 —— 纪某为抄近路,擅自攀爬未固定的脚手架。
二、法院判词的 "硬核逻辑":非法侵入者无 "注意义务"
2025 年 3 月,吴江法院的判决书引发热议。法官直击核心:根据《民法典》第 1173 条,被侵权人对损害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责任。但本案中纪某的过错是 "根本性" 的:
非法侵入:未经许可进入私人住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0 条
主动涉险:绕行安全通道,攀爬未完工脚手架(现场有 3 处警示标志)
因果切断:即使房主存在违建(阳光房超审批高度),也与纪某擅自闯入无直接关联
"就像有人闯进工地偷钢材被砸,不能怪工地没上锁。" 法律学者刘俊解读,我国司法实践中,对 "非法侵入者" 的注意义务要求极低,2023 年杭州同类案件,索赔被驳回并倒赔 5000 元清理费。
三、索赔者的 "认知偏差":违规装修 = 必须担责?
纪某的上诉理由颇具代表性:"他们违建阳光房,围挡不牢才害我摔!" 但法院调查显示:
违建认定:阳光房确超审批 0.5 米,但摔伤主因是攀爬非通道区域
围挡强度:彩钢板围挡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成年人正常触碰不会倒塌
时间节点:事故发生在非施工时段(晚 8 点),工人已撤离并锁闭通道
"这不是 ' 违规必赔 ' 的逻辑。" 律师李雯指出,2024 年《江苏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违建与损害间需存在 "直接因果关系"。纪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别墅未交付仍强行进入,属于 "自陷风险"。
四、同类案例的 "警示红线":法不保护 "好奇心"
此案并非孤例,近年类似判决释放明确信号:
2022 年南京:男子翻窗进邻居家拍 "灵异视频",坠楼后索赔被驳
2023 年广州:外卖员抄近道闯入在建楼盘摔伤,法院判赔 0 元
2024 年上海:女子擅自进入拆迁房拍照,坠电梯井后自担全责
这些案例共同指向一个原则:私人空间的 "准入权" 神圣不可侵犯。正如吴江法院在判决中强调:"任何公民在未经许可时,都应对他人不动产保持必要的敬畏,这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共识。"
五、专家提醒:3 招避免 "赔了夫人又折兵"
对于业主和物业,律师建议:
物理隔离:装修期设置 2 米以上围挡,张贴 "禁止入内" 警示(需留存照片)
时间管理:非施工时段锁闭所有入口,监控覆盖外围(如张先生的监控成关键证据)
风险告知:对看房客户、装修工人签署《安全承诺书》,明确责任边界
对公众而言,记住这三条:
私人领地勿擅入,哪怕 "看起来没人"
施工区域绕行走,警示标志不是摆设
受伤索赔先自查,是否站在 "合法位置"
结语:法律不保护 "越界的腿"
纪某的遭遇令人唏嘘,但其行为触碰了法治社会的底线。正如网友评论:"同情受伤,但支持判决 —— 如果私闯民宅还能索赔,那谁还敢开窗?" 此案的意义不仅在于驳回索赔,更在于重申:任何权利的行使,都以不侵犯他人权益为前提。下次路过装修中的别墅,请记住:你的腿,需要一张 "合法的准入证"。
(本文基于苏州吴江法院判决书、《民法典》条文及同类案例分析,部分细节经脱敏处理)
#私闯民宅索赔被驳 #民法典自担风险 #装修安全边界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