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购车已成消费常态,为契合市场,不少金融机构推出了无抵押汽车消费贷,该产品无需资产抵押,仅凭信用即可申请,首付最低只需两成。然而这项惠民之举,却被不法分子盯上,沦为诈骗工具。

在江苏泰州公安机关近日公布的一起贷款诈骗案中,犯罪团伙在全国招募借款人,以虚假材料骗取车贷,造成银行直接经济损失670多万元。

2024年5月,泰州靖江市某银行向公安机关反映,该行2023年三季度办理的44笔贷款中,有38笔在还款1到3期后就断供了,银行也联系不上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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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这38辆新车在上牌后极短时间内,便被当作二手车变卖,快则2到3天,最长也不超过1个月。车辆售出后,借款人便停止向银行履行还款义务。卖车所得款项也并未落入借款人手中,而是全额转入杨某、刘某等人的账户。警方顺藤摸瓜,一个涉嫌贷款诈骗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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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0日,靖江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主犯宫某、张某,因贷款诈骗罪,被判处四年六个月至十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该团伙12名成员分别因贷款诈骗、骗取贷款、洗钱等罪,被依法判处相应刑罚,其余23名涉案人员正在陆续移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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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介绍,该起案件是由一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犯罪团伙在操控。

从人员招募到伪造材料,以及骗贷成功后的变现分赃,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

随着这些虚假广告的传播,不少群众落入圈套。他们或通过网络平台、或经熟人介绍与团伙成员搭上关系,在对方的花言巧语下,一步步走进了精心设计的车贷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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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户”易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宫某,并在宫某的指使下,在泰州贷款19.8万元购买了一辆商务车。案发后他坦言,自己并没有买车意愿,也没有还款能力,只是为了拿到钱,才听从宫某等人的指挥去办理贷款的。这种情况在“白户”中是普遍现象。然而,参与这场诈骗的易某并没有拿到想象中的巨额回报,仅仅获得了5000元好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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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银行贷款面签的成功率,犯罪团伙中的宫某还会对“白户”进行全方位包装。

新车一到手,陪同提车的团伙人员便立刻要求借款人录制“自愿过户”视频,同时签署空白车辆买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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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介绍,贷款合同约定的60期分期还款,在犯罪团伙眼中不过是“走过场”。他们最多只还3期,有的甚至仅还1期就果断断供。犯罪团伙将还款期限卡在3期,为的就是在银行尚未警觉的这段时间里,快速完成车辆变卖。车辆卖出后,车款会被汇入宫某指定的账户。为躲避打击,宫某会安排专人取现,再按一定比例进行分赃。而那些出借自己身份信息的“白户”,虽然拿到了部分好处费,但他们到头来不仅背上了十几万元的债务,个人征信留下污点,还因为参与其中,被以贷款诈骗罪追究了相应法律责任。

编辑: 张博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