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3月16日消息,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1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触及重大违法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2020年至2023年,公司因维持农产品贸易市场占有率、满足融资需求及业绩考核等目的,长期开展农产品融资性贸易和空转循环贸易,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监管要求公司维护正常运行,依规履行信披义务、进行风险提示等。若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且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应申请停牌并披露。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作者:电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