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人民政府关于府南片区改造提升征收土地预公告

旧治乡豆腐营村、潘场村及有关农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府南片区改造提升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府南阳平路南侧旧治乡豆腐营村、潘场村及阳平路北侧,共计:约554户,占地:约388.85亩。其中:第一阶段:豆腐营,约261户,土地面积约154.7亩,东至与潘场村交界处引河,西至耕地,南至耕地,北至村界;潘场,约293户,土地面积约234.15亩,东至耕地,西至与豆腐营村交界处引河,南至耕地和纸坊村交界,北至村界。具体以征收区域规划控制红线为准,涉及豆腐营村、潘场村的宅基地。第二阶段:阳平路北侧,具体以征收区域规划控制红线为准。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推动府南老旧片区改造提升,落实城市更新工作,实施民生工程、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增进群众福祉,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和城市交通环境,全力打造旅游城市,奋力开创大名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崭新局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将依法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土地现状情况,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以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支持配合。

四、禁止抢栽抢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范围内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如户口迁入、土地及房屋交易等,以防止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同时,除正常农业生产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被征收单位和个人应密切关注县政府发布的正式公告,并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五、公告期限与异议反馈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8日(公告期为十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大名县人民政府官网网站查询,网址www.daming.gov.cn。被征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大名县住建局拆迁办提出,并附本人身份证、宅基证等权属证明。

地址:大名县北京路西段路北住建局815室

联系人:张建东 联系电话:0310-6565126

特此公告。

大名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