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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调动各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工作的积极性,推动区节能降碳基础能力建设,根据《松江区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松府规〔2022〕6号)和《松江区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改造项目补贴实施细则》(松市监计量〔2023〕88号),区市场监管局于3月25日启动2025年松江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改造项目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一、申报主体

在松江区依法设立的重点用能单位,实现一级(关口)、二级和三级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并联网,同时向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上海)有效发送能耗数据3个月以上,已获得市级财政补贴。

二、申报条件

符合《松江区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改造项目补贴实施细则》(松市监计量〔2023〕88号)中“支持范围和标准”的项目。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1.在线申报(2025年4月14日前)

申请人用法人一证通登录用“松江区产业发展资金服务平台”(网页地址:https://zwdt.sh.gov.cn/qykj/shell_oc_sj/developmentFunds),在“政策专栏-制造业发展”中找到“2025年松江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改造项目补贴”,点击“立即申报”,提交在线申请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登陆后请完善相关基本信息,需由街镇(经开区)审核通过后才能提交项目。

2.科室初审(2025年5月2日前)

区市场监管局计量科对申报材料网上受理初审。

3.街镇审核(2025年5月12日前)

所属镇、街道和经开区将在平台中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请申请人自行联系所属街镇(经开区)经济管理部门,领取书面《松江区产业政策补贴项目街镇(开发区)初审意见表》。

4.报送纸质材料(2025年5月19日前)

申请人将纸质申报材料(需与网上申报材料保持一致)全部加盖公章,按上述申报材料顺序,一式一份胶装成册,交至松江区市场监管局计量科。

四、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37615552

联系地址:松江区文诚路69号414室

五、友情提示

根据《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江区产业扶持资金支持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松府规〔2024〕2 号),不属于20万元(含)的资质奖励类项目,原则上同一家企业一年内最多享受两项扶持,请企业结合实际做好申报统筹规划。

附件:

1.关于印发《松江区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改造项目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2.松江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改造项目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3.企业用户-松江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监管平台操作手册

4.数据传输真实性、长效性承诺书

扫描二维码获取专项资金申报相关文件

来源:松江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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