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事实

没有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现场作业风险辨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正本)第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处罚内容

决定给予人民币520000元(伍拾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化州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