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图片非AI生成,与内容有关)

作者 | 邹成效

最近看到这样一则大快人心的新闻: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公布,司马南在2019年至2023年期间,通过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等手段,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462万4300元。

此外,司马南实控企业北京某影视策划中心通过虚列成本费用,违规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等方式,少缴企业所得税75万3200元。

通报称,该局对司马南及其实控企业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罚款共计926万9400元,已全部入库。

这则新闻的意义就不多说了,这种“爱国大V”,多讨论他一下都是我对杜月笙先生“夜壶论”的不尊重。

作为一名资深LSP,我这里要讨论的是,能否结合税法,推算出司马南老师2019至2023年间挣了多少钱?

先说一下我国的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累进税率,征税率为3%到45%。

在已知司马南老师偷税数额(含个人所得税与增值税)的基础上,我们就可以开始数学推演:

假设司马南老师的隐匿收入为 X 元,需同时缴纳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2019-2023年部分时段为1%,此处取平均3%简化计算),少缴增值税为 0.03X。

个人所得税:按经营所得五级超额累进税率,最高档35%。假设隐匿收入扣除20%成本费用后计税,则应纳税所得额为 0.8X,少缴个税为 0.8X × 35% = 0.28X。

下面就可以计算:

0.03X + 0.28X = 462.43万元

X=462.43/0.31=1491.71万元

企业通过虚列成本少缴企业所得税75.32万元,若适用小微企业优惠税率5%,则隐匿利润为:

75.32/0.05= 1506.4万元(该部分为企业利润,不直接计入个人收入,企业利润需扣除企业所得税后,方可能通过分红转为个人收入。由于我们暂时不知道司马南在该企业内的投资、分红比例,所以这个数字只做参考)。

因此,我们可以大概推算出,司马南老师在2019-2023年期间的个人直接收入大致为1491.71万元。

也就是说,这名“爱国大V”的每年收入至少300万元。

我相信,北京市税务局根据有关单位的要求,查出司马南老师的涉税问题时,肯定是兢兢业业,这个数字基本能够反映出司马南老师这几年个人收入的实际情况。

差异可能就是没有将司马南老师直接或间接投资企业的利润等隐形收入计算进去。

就是一年至少最保守有300万元的收入,也是让我等芸芸众生感到咂舌不已。

要知道,这可是2019-2023年,其中是包括“三年大健康”时期和“经济稳中向好”时期的。

在这样两个特殊时期内,司马南老师尚且能实现每天一万元的收入,足可见“爱国”这门生意是多么赚钱。

那些将司马南老师的话视为圭臬的人们,不就是为他在美国买房子做贡献的被噶韭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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