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按照省市县相关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县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提供相关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5年3月20日—9月30日
二、征集内容
(一)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问题。主要表现为:涉企行政检查次数多、同一事项重复检查、多头检查;逐利检查、任性检查,违规将入企检查作为行政许可、行政给付等行政行为的前提;委托第三方变相实施检查。
(二)“逐利”执法问题。主要表现为:将罚款与个人或部门利益挂钩,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涉企收费项目不合法、不合理,乱收费,擅自设立罚款项目或提高额度,乱罚款;以罚款进行创收,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规设置电子监控设备等。
(三)小错重罚、以罚代管问题。主要表现为:涉企处罚不符合过罚相当原则,小过重罚、对轻微过错施以顶格罚款处罚;以罚代管,在作出罚款决定后,未跟进企业整改情况等;在开展专项整治、清理整顿等活动中采取普遍停产、停业措施的问题等。
(四)粗暴野蛮执法问题。主要表现为:执法人员存在暴力胁迫等粗暴行为;涉企执法监管中存在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行为,致使企业财产权益受损、经营受阻的问题等。
(五)执法“寻租”问题。主要表现为: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滥用自由裁量权,出现“同案不同罚”;执法人员存在吃拿卡要行为;执法监管环节利用职务之便为企业谋取不当利益等。
(六)执法不作为问题。主要表现为:执法不力、执法不严,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执法违法问题视而不见、久拖不决、压案不查;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不处理,该立案的不立案,对重大案件应急管控不到位,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执法相互推诿扯皮、监管缺位等问题。
(七)执法程序不规范问题。主要表现为:无法律依据擅自随意委托执法,执法畸轻畸重、显失公平,不听取陈述申辩,不按法定程序组织听证,不告知法定救济途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三、征集方式
1.举报人可通过电话、信件、举报箱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916-4832012;邮寄地址:略阳县中学路略阳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举报箱:设置在略阳县中学路略阳县司法局门口;邮编:724300。
2.举报反映问题线索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虚构问题线索恶意举报,对诬告陷害的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3.鼓励实名举报,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4.以下举报不予受理:已经人民法院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确定的行政执法案件;正在进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行政执法案件;经行政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的行政执法案件。
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我县开展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的关心和支持!
略阳县司法局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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