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容器暂时进出口操作指南(2025年更新)
一、‌备案材料与申报要求‌
‌基础单证‌
提交《暂时进出境货物申请书》及货物清单(含包装容器型号、数量、用途)‌12;
涉及压缩气体钢瓶等危险品包装的,需提供《进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性声明》、中文MSDS及《锅检证》‌13。
‌附加文件‌
合同/协议明确标注“暂时进出口”用途及复运期限,装箱单注明包装容器的技术参数(如材质、容积)‌14;
提供银行保函、保证金(货值10%-100%)或关税保证保险(优先推荐保险)‌12。

二、‌申报与担保流程‌
‌报关操作‌
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报,选择“暂时进出口”类型,填报监管方式代码(暂时进口填“2600”,暂时出口填“2700”)‌12;
备注栏注明“包装容器暂时进出境”及预计复运时间‌46。
‌担保办理‌
非AEO企业按海关核定比例缴纳保证金(建议提前预审金额,避免退单)‌16;
ATA单证册货物可免担保,有效期通常为1年(适用于国际展会周转包装容器)‌67。
三、‌危险品包装特殊要求‌
‌合规标识‌
钢瓶等压力容器需符合《国际海运危规》(IMDG Code)包装标准,张贴UN标识及危险品标签‌38;
进口空钢瓶需提前办理属地商检,复运出口时需重新检测‌8。
‌调离检流程‌
货物放行后需在24小时内完成属地商检,提供工厂地址及联系人配合海关验核‌8;
压缩气体与包装容器分开报关的,需确保订舱数据与申报一致‌8。
四、‌使用监管与复运核销‌
‌使用限制‌
包装容器仅限备案用途使用(如周转、灌装),禁止销售、改装或跨区域流动‌12;
海关可能随机核查货物状态,需保留使用记录备查‌26。
‌复运核销‌
复运时提交《暂时进出境货物复运申报单》、原始核准单及验货照片‌12;
海关核验包装容器无实质性损坏或使用痕迹后,退还保证金或注销保函‌68。
五、‌期限管理与风险提示‌
‌时间限制‌
初始期限为‌6个月‌,可申请3次延期(每次≤6个月),总期限不超过‌2年‌‌12;
国家重点项目可额外申请直属海关特批延期‌26。
‌违规后果‌
超期未复运需补缴关税及增值税,或面临货值‌5%-30%‌罚款‌68;
擅自改变用途(如将空钢瓶转卖)将强制退运并处罚‌68。
操作建议
‌首次操作‌:建议委托专业报关代理处理危险品申报及属地商检流程‌38;
‌成本优化‌:优先选择关税保证保险替代保证金,降低资金占用‌16;
‌时效管理‌:复运核销需在货物返回后10日内完成,避免滞报金‌48。
注:以上流程依据海关总署第233号令及属地海关实务要求整理,具体执行以实际货物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