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款领取公告!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关于执行案款领取公告

为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将本案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联系或经本院通知尚未前来提供个人收款账户的被害人予以公告,请相关人员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个人收款账户信息(包括支行名称及支行行号)等材料,联系执行人员办理执行款认领手续,逾期无人认领的,本院将依法办理提存手续。

特此公告

《案件明细及受害人名单》

一、(2020)晋0502执1861号,原守业诈骗罪一案

受害人名单:

1.尹军胜,男,身份证号:1405251971XXXX0012。

2.刘瑞兴,男,身份证号:3725021972XXXX2779。

3.李小艳,女,身份证号:1405111974XXXX1922。

4.孙玉国,男,身份证号:1405251986XXXX1911。

5.李燕雷,男,身份证号:1405111977XXXX1934。

6.王贝贝,女,身份证号:1405251988XXXX6340。

7.董超,男,身份证号:1404111987XXXX0837。

8.宋建平,男,身份证号:1404111971XXXX1915。

9.李慧芳,女,身份证号:1405221996XXXX3028。

10.郎育锋,男,身份证号:1405221978XXXX6810。

11.李乳霞,女,身份证号:1405221975XXXX6825。

12.原小铁,男,身份证号:1405221985XXXX5912。

13.杨晋鹏,男,身份证号:1405111986XXXX2313。

14.马加信,男,身份证号:1405221962XXXX5952。

15.邢平英,男,身份证号:1422021970XXXX1749。

16.闫志国,男,身份证号:1405221969XXXX5918。

17.原明强,男,身份证号:1405221995XXXX5637。

18.苏鹏飞,男,身份证号:1405221987XXXX5614。

19.贺玉娥,女,身份证号:1405111970XXXX8721。

20.徐国兵,男,身份证号:1405111973XXXX8712。

21.刘积善,男,身份证号:1405221964XXXX5317。

22.刘小国,男,身份证号:1405221956XXXX5314。

23.张育丰,男,身份证号:1405221976XXXX0517。

24.王飞,男,身份证号:1405221987XXXX2312。

25.王向阳,男,身份证号:1405221982XXXX3515。

26.苏永军,男,身份证号:1405111976XXXX6317。

27.张洁,男,身份证号:1405221982XXXX6211。

未提供身份信息受害人名单:

28.乔瑞国

29.李博

30.司书现

31.刘晓雨

32.郝俊峰

联系地址:晋城市城区太行北路1599号城区法院执行局负一楼104办公室

联系人:刘法官

联系电话:0356-2617860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2025年3月24日

来源: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