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车)等车辆无视交通法规非法上路的现象越发严重,为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国各地对非法上道路车辆进行整治。

目前,全国各地交警面向社会公布57种已完成司法鉴定的四轮车(老年代步车)成品名单,以提醒已购买或未购买的所有人,提高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T 21268-2014《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通用技术条件》的相关条款规定,有关部门对查扣的共57种四轮车进行了鉴定。
经鉴定,这57种四轮车均属于“机动车”范畴,即上路行驶时,必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这57种四轮车分别是:
御捷牌四轮车、御捷马牌四轮车、金彭牌四轮车、韩森牌四轮车、巧客牌四轮车、大阳牌四轮车、跃迪牌四轮车、精灵牌四轮车、飞鸽牌四轮车、悦顺牌四轮车、英派尔牌四轮车、益华牌四轮车、道爵牌四轮车、风驰牌四轮车、金吉星牌四轮车、丽驰牌四轮车、威柯瑞牌四轮车、宝路达牌四轮车、达尔沃牌四轮车、威洁士牌四轮车、永源牌四轮车、鹿腾牌四轮车、心爱牌四轮车、大阳牌四轮车、大运牌四轮车、大源牌四轮车、新雅牌四轮车、雅贝牌四轮车、戴尔乐牌四轮车、东威牌四轮车、迪马牌四轮车、滴滴牌四轮车、蒙德牌四轮车、凯一路牌四轮车。

绿三轮驹牌四轮车、时风牌四轮车、富路牌四轮车、盛昊牌四轮车、欣悦莱牌四轮车、绿灯行牌四轮车、金彭D70牌四轮车、奔驰牌四轮车、大江牌四轮车、大河牌四轮车、五环龙牌四轮车、益高牌四轮车、新阳美致牌四轮车、福瑞牌四轮车、雷军牌四轮车、海全牌四轮车、众泰牌四轮车、强宇牌四轮车、鑫宏昌牌四轮车、新锐牌四轮车、鑫荣牌四轮车、顺行牌四轮车、悦顺牌四轮车。
只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机动车标准,老年代步车也属于机动车
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及时规范GB17761-2018》中规定,非机动车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装置,电压最高48V,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5公里,重量不能超过55公斤,功率不超过400瓦,那么老年代步车没有脚踏功能,4个轮子车身总质量高达数百公斤,严重超标,而按照新标准《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3730.1—2001)中对汽车的定义:由动力驱动,具有4个或4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主要用于载运人员和(或)货物;牵引载运人员和(或)货物的车辆。因此,老年代步车符合汽车定义的全部要素,是标准的汽车,即属于机动车范畴。
57种老年代步车被定为“机动车”,包括哪些,可以参考以上名单,老年人可以对号入座,这些都是经过鉴定后列为机动车,驾驶它们上路,必须要驾照。
电动四轮车属于“纯电动汽车”需取得C3以上(含)的驾驶证方可上路
根据《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相关规定,“纯电动汽车”是由电动机驱动,且驱动电能来源于车载可充电蓄电池或其他能量储存装置。由此判定,该电动四轮车属于“纯电动汽车”定义范畴的机动车辆。

2014年颁发的《低速电动汽车示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也明确规定驾驶员驾驶低速电动汽车,应当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取得C3以上(含)的驾驶证方可上路。
除了驾照
上路要满足5点
车主要了解清楚
避免上路违规
1、 持有驾驶证,但年龄超过70周岁,需要提交体检报告才能驾车上路

机动车有驾照才能上路,但老年人需要特别注意,对于老年人持有驾照是有要求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四条,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每个记分周期都要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2、 车辆需要办理机动车号牌或备案登记

低速电动四轮车的上路行驶,不仅需要驾照,车辆也必须要完成注册登记,悬挂机动车号牌或备案登记号牌,只有完成实名制,才能约束,更好的确保道路行驶安全,无牌机动车禁止上路。
3、 车辆行驶有最高时速限制,不要改装时速

为什么叫低速电动汽车,顾名思义是因为它的设计时速比较慢,常见的是40km/h,安全性相对比较高,所以它的一部分上路门槛也适当放低,如果上路,一定要避免改装时速,既不安全,还会被处罚。
4、 低速电动汽车只能在部分道路行驶

不同的道路类型都有时速要求,而老年代步车都是速度慢的,一些道路就不能行驶,比如高速公路、主干道等特定道路上行驶,会受到限制,切勿忽视安全,执意开上上路。
5、 作为机动车,上路之前交强险必不可少

为了确保道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的赔付问题,机动车建立了交强险制度,它作为机动车上路的必须有的,切勿为了省钱无保险上路,既会被处罚,出现事故无力赔偿更烦恼。
接下来
给大家看几个
发生在全国的“老年代步车”群死事故典型案例
案例一:2023年10月16日下午,重庆市南川区一六旬老人驾驶一辆无号牌的老年代步车(电动四轮车)行驶至农村一转弯路段发生单方事故车辆驶出路外坠河,事发时车内共搭载4人(含驾驶员)全部死亡▼▼
以下视频来源于
粤东安全行

案例二:2022年2月20日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立德镇郭庄村发现一辆密封式电动三轮车(俗称老年代步车)坠沟事故致车内6人全部遇难,据悉,事故遇难者中包括4个孩子▼▼

案例三:2022年1月4日,江西省九江市发生一起较大交通事故,一辆无号牌老年代步车与重型挂车对撞,事故造成老年代步车上3名驾乘人员死亡▼▼

案例四:2023年12月28日14时14分,梁某胜驾驶车牌号为赣C6R1**的轻型货车,沿高丰线行驶至高丰圆盘时,与胡某元饮酒(酒精含量是38.55mg/100mL)后驾驶的四轮电动车(俗称“老年代步车”)发生碰撞,造成胡某元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例五:2024年01月27日14时55分许,杨某林(74岁)驾驶四轮电动车(俗称“老年代步车”),沿309省道行驶至67公里100米太阳镇杨家村路段时,因车辆失控与谌某中直行的粤SK5Q**号小型汽车发生碰撞,致杨某林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多人无证驾驶老年代步车
被处于拘留处罚:
案例1:福建晋江男子无证驾驶电动四轮车被拘
福建一名晋江男子无证驾驶电动四轮车被鲤城公安分局临江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成为全市首例。
据办案民警介绍,5月16日,一名男子驾驶一辆挂着绿色闽G电0237车牌的四轮电动车经过市区义全街。执勤的交警觉得可疑,于是拦下车子,发现驾驶人曾某没有驾驶证。加上车子挂的绿色牌照明显不是合规车牌,交警便将车子暂扣,并移交临江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经查,该男子于2015年在泉州购买这辆车。当时店家告诉他,四轮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不需要驾驶证。电动车虽然是挂三明的牌号,但在泉州一样可以合法上路。

案例2:浙江江山一男子无证驾驶超标四轮电动车被拘留!
刘某驾驶电动四轮车至江山市江溪线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调查,刘某驾驶四轮电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内,且在红灯的情况下占用左转弯车道直行。随后民警依法暂扣其车辆,送往鉴定机构评估,经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鉴定所鉴定:该电动四轮车属于机动车范围,其结构和技术特性类似于纯电动汽车。
刘某的行为涉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及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江山市公安局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

案例3:驾驶四轮电动车上路 南充六旬大爷“无牌无证”被拘10天
执勤民警在高坪区鹤鸣路拦获一辆电动四轮车,发现该车车主不仅没有驾驶证,所驾驶的电动四轮车也没有上户,更没有取得保险,属“三无”车辆。
“被挡获的车主张大爷现年64岁,其驾照目前属于注销状态,因此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据出警民警介绍,经调查该电动四轮车未经有关部门检验审定无法上牌,属于不合法车辆,且该车安全系数没有保障,行驶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也无法投保,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理赔非常困难。张大爷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案例4:周口查处首例无证驾驶电动四轮车案 驾驶人被拘留
5月2日,五一小长假结束后首个工作日,周口市公安交管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正在黄河路中州路口执勤。上午11时30分许,市民赵某驾驶一辆四轮电动车沿快车道自北向南疾驶而来。民警随即将该车拦下检查,驾驶人赵某未能出示有效驾驶证件,涉嫌无证驾驶。随后,民警对赵某驾驶的电动四轮车进行鉴定,确认该车属于机动车,由此判定赵某是无证驾驶机动车。根据规定,赵某受到了罚款300元,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案例5:北京延庆有人无证驾驶三、四轮电动车,拘留并罚款1200元!
延庆公安分局治安支队、交通支队、属地派出所及城管执法力量对永宁客运站周边三、四轮电动车进行整治。经过前期视频巡控和实地摸排,执法人员准确掌握非法运营三、四轮电动车的活动区域和载客时间点。掌握了主要信息后,执法人员快速行动,在永宁车站公交站附近现场查获非法运营电动车3辆,并在车上找到写有“出租”字样提示牌、用于支付的二维码等物品。
经查,3人对无证驾驶三、四轮电动车在永宁客运站呲活揽客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对3人按扰乱公共秩序拘留5天、无证驾驶拘留10天并处罚款1200元,依法暂扣违法车辆。

案例6:甘肃张掖1男子无证驾驶电动四轮车被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2021年7月15日10时30分许,高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黑泉中队民警在高石公路30公里处对一辆自东向西行驶的无号牌“雷丁”牌电动四轮车例行检查时,驾驶员杨国某无法出示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经公安综合应用平台查询,驾驶员杨国某系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遂口头传唤杨国某到高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案区接受调查。在民警的询问下,杨国某称:“自己只有D型驾驶证,自己在购买四轮电动车时商家称驾驶四轮电动车不需要机动车驾驶证。
7月17日,经甘肃申证司法医学鉴定所鉴定,杨国某驾驶的“雷丁”牌四轮电动车为插电式混合动力载客汽车,属于机动车。7月20日,高台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一款(一)项、二款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一十五条一款(三)项之规定,对杨国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中卫交警
持续组织开展老年代步车专项整治行动
着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持续平稳
来源:中卫交警
马上发布信息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