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立委王鸿薇推动修法,帮“公务员”争取权益,她提到,原机关的“商调权”,根据《公务员人员任用法施行细则》,被霸凌的“公务员”若想要申请商调,有其他机关愿意收留,只要顶头上司不同意就走不了,如果霸凌者刚好就是上司,欲哭无泪,几乎是逼死人,修法才能避免憾事重演。

王鸿薇3月27日发文提到,去年“劳动部”谢宜容霸凌致死案,对社会影响极大,“公务员”长年的问题更是急需解决,为了及时将这些问题入法,去年12月27日她提案修法,要求将性骚、霸凌、酒驾等列入《公务员考绩法》,在今年考试委员提名,自己也在质询被提名人时,具体要求一定要修法、入法,在她提案后今年3月17日,也提案要求修正《公务员考绩法》,与她的提案方向大抵一致,为保障公务员,自己要先肯定“考试院”从善如流。

王鸿薇指出,然而,“公务员”面临的问题,不只如此,追根究底这些“公务员”霸凌案,有一个很大的原因,让他们生不如死,就是原机关的“商调权”,根据《公务员人员任用法施行细则》,被霸凌的“公务员”若想要申请商调,有其他机关愿意收留,只要顶头上司不同意就走不了,如果霸凌者刚好就是上司,欲哭无泪,几乎是逼死人,“行政院”就发生过为了调职跪地痛哭的案例,自己也具体要求应删除同意权、规定时间限期完成商调。

王鸿薇强调,另一方面,她也具体向保训会要求,“公务员”全面纳入《职业安全卫生法》的规范,不论是“社团法人消防员工作权益促进会”、“社团法人台湾警察工作权益推动协会”、“台湾公务改革力量联盟”,这些“公务员权益团体组织”都支持的,也获各界认同,目前只差“劳动部”没有明确的意见,她也请“考试院”、“保训会”一定要跟“劳动部”协沟通,尽可能一步到位,让“公务员”全面纳入《职业安全卫生法》,给“公务员”更多的保障。

王鸿薇表示,保障基层“公务员”不再让憾事发生,今天修法确实做出了相当重要的一步,未来自己也会继续支持相关修法,站在保障基层的第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