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生的赛道上,1995 年出生的闫科翰,本有着令人艳羡的开局。大学毕业后,他顺利踏入成都香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凭借扎实专业知识与踏实作风,一路晋升,短短 6 年便坐上成都市新都区香城新材料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高位。然而,这一路的顺遂,非但没让他珍惜,反而成为其走向贪腐深渊的催化剂。

初入职场的闫科翰,心怀壮志,积极进取,同事眼中的他情商智商双在线,深受领导喜爱。可随着职务提升,频繁与金融机构、商人老板打交道的他,心态逐渐失衡。面对动辄上亿的项目、千万的利润,对比自己的收入,他内心的天平开始倾斜。

2017 年,一次融资业务对接成为他堕落的起点。融资公司实际控制人袁某、谢某为推进业务,向负责审查协议的闫科翰送上按融资总额千分之一比例计算的好处费,首笔就高达 35 万元。面对这笔巨款,闫科翰内心虽有挣扎,但自大与侥幸心理作祟,他认为自己学法律专业,能巧妙隐藏,且钱是别人主动送的,公司难以察觉。就这样,他迈出了错误的第一步。

此后,闫科翰在贪腐路上越陷越深。利用职务便利,他先后帮助袁某等人完成 10 个融资项目,收受好处费共计 232 万元。为逃避法律制裁,身为法科生的他,给自己定下 “收钱只收现金,数额大就分多次收,绝不存入银行” 的 “规则”。甚至,他还借消费贷伪装生活不富裕,妄图以此掩盖贪腐行径。

纸终究包不住火。组织查办案件时,线索指向闫科翰。被留置调查初期,他还妄图凭借法律知识掩盖事实,可随着违法事实被逐一揭露,合作方供出实情,他的幻想彻底破灭。2024 年 5 月,闫科翰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30 万元。

闫科翰的案例警示我们,权力是一把双刃剑,若不能坚守底线,必将伤人害己。对于企业而言,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思想教育、完善监管机制刻不容缓;而作为干部自身,无论何时都应牢记初心使命,莫让贪婪吞噬理智,一步错,步步错,最终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