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4)皖0403执恢3923号
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信息
李兵,男,1972年8月7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肥东县杨店乡红塘村大南份组,身份证号码340123197208077892。
二、执行标的:169153元
三、悬赏内容
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实执行到财产的,按照到位金额中的2000元支付悬赏金。
四、其他事项
1、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以时间在先为准。
2、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举报线索。
3、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悬赏执行公告
(2025)皖0403执207号
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信息
张正洁,男,1997年6月18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淮滨街道民德村散居54号,身份证号码340403199706180817。
二、执行标的:59960元
三、悬赏内容
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奖励举报人人民币叁佰元。
四、其他事项
1、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以时间在先为准。
2、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举报线索。
3、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5)皖0403执209号
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信息
杜状状,男,1991年7月20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定远县七里塘乡草安村水户组4号,身份证号码341125199107204875。
二、执行标的:9000元
三、悬赏内容
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奖励举报人人民币叁佰元。
四、其他事项
1、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以时间在先为准。
2、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举报线索。
3、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5)皖0403执557号
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信息
轩传久,男,1971年6月20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曹庵镇轩岗村中心村民组,身份证号码340121197106202530。
二、执行标的:96569.6元
三、悬赏内容
1、提供被执行人行踪线索并实际拘传至法院的,申请人支付悬赏金2000元;
2、提供被执行人真实有效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并且根据该财产线索实际执行回款后,申请人按照实际执行回款额的10%支付悬赏金。
四、其他事项
1、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以时间在先为准。
2、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举报线索。
3、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5)皖0403执709号
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信息
胡庆奎,男,1979年10月17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高皇镇胡集村大郢片2队13号,身份证号码340406197910173614。
二、执行标的:56740元
三、悬赏内容
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实执行到财产的,按照实际到位数额的10%支付悬赏金。
四、其他事项
1、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以时间在先为准。
2、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举报线索。
3、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其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
来源: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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